联合国组织等国际机构实现了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 (Immanuel Kant)的梦想:早在18世纪,康德就指出,如果各个国家不能就超越单一国家主权之上的机构达成一致,那么各国人民之间的和平就不可能实现,也不可能持久。这些国际机构不仅有助于避免某些冲突,而且有利于限制拥有武器,尤其是核武器。此外,它们还在援助各国人民的医疗保健、提高饮食水平、拓展财富分配的同时促进贸易协定,增进有助于各国人民之间和解的各种文化与国家之间的交流,协调电信和航空交通。1948年,随着《世界人权宣言》的发布,联合国也严格禁止了诸如酷刑及其他违反人类尊严的不人道行为。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ICC)在罗马成立并将总部设立于海牙(Aia),其任务是审判那些被指控犯有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的人。该法院是对上述机构的适当补充,尽管在签署《罗马规约》的193个联合国会员国中,批准这一规约的国家仅有124个。

不无道理的批评

然而,上述理论性目标却显然与可悲的历史现实形成对照:人们不得不无奈地注意到当时所宣称的理想与具体现实之间的鸿沟,原因是,尽管既有的理论性宣言,酷刑、战争、核武库及军备竞赛、死刑判决和独裁统治却从未间断。列举更多其他最新时事中众所周知的例子并无补于事…总之,难以逃过人们注意的是所有那些出于多种因素而以失败告终的维和特派团使命,这些因素中包括东道国或东道国政府的政治意愿。

人们还可以反对–而且这种反对并不罕见–这些机构的臃肿不堪,它们耗资巨大,虽然高谈雄辩却缺乏实际效能,因其庞大的行政机构而运转不灵。安全理事会更不堪言:它所代表的是二战中的“战胜国”,其章程并不公平,尤其是关于(理事国)任期的规定;此外,当某些大国利益受到威胁,或者当它们认为某些会影响到自身国家的利益受到威胁时(系统性“否决权”使它们可以阻止任何提案的通过),安理会也会受到这些权力的制约。虽然迄今为止已提出的改革议案数目众多,但其中尚未有任何一项能够达到令人满意的结果。

诚如教宗方济各在其2023年宗座劝谕《请赞颂天主》 Laudate Deum,简称LD)中所言,“许多民间团体和组织有助于弥补国际社会的弱点,比如补充复杂情况下的协调不足”(LD 37)。教宗例举了反对生产和制造具杀伤力地雷的渥太华条约以及关于气候问题的会议,以及世界气候大会(参见劝谕第4部分),即在日本京都签订《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生效)之后的27届缔约方大会(Cop),包括于2022年在埃及沙姆沙伊赫(Sharm el-Sheikh)举行的最后一次大会[1]。不过,教宗补充道,这些国际组织必须被赋予“真正的权力,以确保某些基本目标的实现”,由此而产生的将是一种教宗所言的“新的多边主义”(LD 35; 37)。

不要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

事实上,我们必须认识到,倘若这些机构不复存在,将会带来怎样的一种灾难和人类倒退[2]。我们将重新陷入自我封闭的民族主义,面临种种由于缺少讨论和辩论场所或共同空间而导致冲突的危险。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在认识到这些机构亟需深入而彻底的改革的同时对其加以捍卫。目前看来,除了制度改革,也就是法律(或行政)改革之外,当前仍然缺乏的是对共同价值观的共识,而这种共识的体现是能够对《人权宣言》所阐述的原则达成足够广泛的一致意见。当然,这种原则上的一致也将会面临不同的诠释;另一方面,采取共产主义方针的国家以及那些被定义为“穆斯林”的国家也分别颁布了各自的宪章[3],其内容与联合国的宪章有所不同[4]。尽管如此,他们仍然至少在理论上坚信人类尊严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反对任何公开冲突方面达成了一致(尽管存在所谓的“冷战”)。然而,这一切并无助于避免艰难的非殖民化进程,这一进程造成了众多的人员伤亡,有时也酿成了民族间的深仇大恨,时至今日,这种敌意仍然在看似无法克服的“新殖民主义”指控下继续进行。

可见,一切都在表明,这些国际机构之所以陷于瘫痪,正是由于仍缺乏这种共识或互信:对联合国原则的批评通常认为它们的启示来自“西方”(或者是不点名地指向犹太教和基督宗教),这种批评获得了成功。此外,许多国家奉行被定义为“非自由型”的原则,或是公开拒绝一切形式的民主。这些国家将民主制度视为邪恶或恶魔,或是认为辩论、讨论和反对派所享有的地位会导致相对主义和道德沦丧,并进而毁灭社会。那么,如果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着根本和深刻的分歧,国际机构该如何构建?当人们认为《人权宪章》源于外方(西方)并因此而对某种传统或文化不具备价值时,有效合作又该怎样进行?

失去信任的原因

人们是否真正深入了解了各国人民和国家之间失去信任的原因?对西方既有的系统性批评不仅仅是一个宣传或“低政治”问题,而是源于文明之间的冲突,因为“西方”这一现实–一个贪得无厌的现实–被指责为万恶之源。来自俄罗斯等国以及一些非洲国家的呼声指责这个“西方”不仅专横霸道,而且更重要的是利用殖民主义而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这个“西方”将经历致命的没落,这种没落的体现是接受令人难以启齿的(同性恋、觉醒主义[wokismo]、性别解构等)习俗,或是四处怂恿各种冲突[5]。当然,人们会质疑持不同意见者所提出的社会模式,也会质疑这些模式是构成另一种文明的可信方案。无论如何,不可改变的事实是,对国际机构的批评无论看起来多么离奇,都在各国人民之间制造了对立,而这些对立乍看起来似乎不可逾越或是预示着一个并不值得向往的未来。

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国家之间逐渐产生新的靠拢或是“新兴”国家结为“联盟”,例如金砖国家(即Brics,包括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南非,以及自2024年1月起正式加入的伊朗、埃及、埃塞俄比亚、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形成。需要了解的是,这些国家的经济总量占世界财富的四分之一,其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42%。这些国家毫不掩饰其构建“包容和繁荣的世界新秩序”之愿景,因为它们对西方国家解决经济及金融危机的方式及其在新冠流行病期间对最贫困人口的漠不关心、尤其是未能分发疫苗感到失望。为此,它们对国际金融机构提出了批评。现任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这些批评,他承认,目前的机构“需要改革,以反映当代的经济现实和权力逻辑”。此外,当俄罗斯于2022年2月入侵乌克兰之际,一些以非洲国家为主的国家为对其进行制裁投下了反对票。

当然,许多人质疑金砖国家的真正有效性,特别是考虑到参与国之间的巨大分歧:具有如此不同利益和愿景的国家如何能够构成一个可信和可持续的参照?但是,我们可以而且必须考虑到的是,对国际机构的这种批评既是一种必须面对的挑战,也是对当前国际机构深陷弊端的一种迹象。由此表明,国际机构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竞争,并有可能因此而加剧这个追求“全球化”的世界当前的运转不灵和分裂。

尽管如此,若想保持乐观,我们必须承认,由于当今世界是一个多元文化的世界,我们面临着不可逾越的文化及文明多样性。我们也必须承认,尽管正如上文所言,这种多样性可能在民族或宗教间引起重大冲突或误解,但我们既不应过高估计这种风险,也不应被某些鼓动性及意识形态性的纯粹宣传言论所煽惑。尽管存在着某些极端,但我们并不应高估它们的实际重要性,这种多样性也构成一种人类的财富,虽然有极端民族主义的诱惑,但任何忽视甚或压制这种多样性的想法都是非常鲁莽的。尽管流传着某些宣传言论,“全球化”事实上并未消除语言、文化及传统之间的差异,而只是起到了一些削弱差异的作用。

重新发现自然法?

然而,这种令人欣喜的多样性并无法抹杀构成人的统一性和本性的因素。自然权利与自然法则的理念或许也正因此而再次出现,因为在我们的差异和分歧之外,有一个共同的根基将我们联系在一起。然而,这一根基更多地显示出自身的负面,而不是正面或是依照这种自然法则而制定的规则[6]:人际关系中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态度,因此也存在着一些完全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这些行为的体现都是对我们人性的否定。在这方面,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Kofi Annan,1938-2018年)很好地表达了这一共同命运[7],他指出,每一位母亲,无论是来自非洲、亚洲、欧洲或美洲,还是基督徒、佛教徒、穆斯林或不信教者,都深知看着自己的孩子遭受折磨、残杀、嘲弄或饥饿的痛苦意味着什么。

我们通过既有苦难也有感知的身体进行交流。这是一个共同的基础,应以此为根据而制定从法律上和事实上禁止不当行为的声明。因此,文化差异并不能抹杀将我们联系在一起并构成我们共同人性的因素;不同文化当然可以通过各自特有的仪式和庆祝活动,以不同的或出乎人们意料的方式表现痛楚和苦难;这些方式在男女之间建立婚姻关系方面可能会有很大不同;但是,只要用心观察,每个人都能在这些从悠久传统中继承下来的习俗中有效地识别出自己的行为方式,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会亲身体验生活、爱情、屈辱、痛苦及死亡的意义。毫无疑问,兄弟情谊的理念可以植根于此,即使人们并不总是会承认兄弟情谊的前提是作为这一基本纽带之本的父爱。

如果说不应低估这种“自然法”的负面特征,我们当然也应该强调它的正面特征:每个人都具备语言能力,通过母语表达各自的情绪、感受和情感体验。这种语言能力使人与唯物主义中所说的人完全不同,因为这种语言能力通过多种表达方式而付诸实现:从受苦受难者声嘶力竭的呐喊到浓缩着人民对爱、孤独、团结、美和死亡的体验的诗歌与歌曲。这些智慧的结晶构成人与人之间交流与理解的众多场合,只要我们稍加努力地去倾听、解读并关注由此而得以传递的丰富经验。

这可以防止对所谓“原始”民族的任何形式的蔑视或低估,就像我们这个时代所推崇的某种启蒙哲学一样,如此傲慢地将这些民族视为蒙昧主义的受害者,以至这些所谓的“开明”人士肩负着将他们从中解放出来的使命!既没有“善良的野蛮人”,也没有 “粗鲁的原始人”,所有人都想向自己和他人倾诉平凡生活赋予他们的感受。因此,人也是关系和交流的存在。

基督宗教及人与人的关系

一位基督徒会在此补充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是按三位一体关系中的天主肖像所创造,其本质通过在爱的共融中交流而塑成,这种交流总是在永恒之火中不断进行。唯我独尊的天主将是一个排斥他人的天主,因拒绝交流、保持着难以接近的孤独,因此处于一种冷酷的超性之中,祂将只会向先知下达其主权意志,而人在这些意志面前除了俯首称是之外没有其他选择。然而,三位一体的天主除了以自己存有的方式之外并没有任何其他律法,而只有爱与无限量恩赐的律法:如果我们希望配得上祂和祂的仁慈的话,这就是祂要求我们遵守的律法。

当然,任何由人组成的机构都不能自诩与这种爱等同:它最多只能是这种爱的“象征”,为这种爱的态度开辟道路,为爱的精神开辟途径,因为人类历史机构的使命是帮助人们相互承认,而不是相互忽视,更不是相互争斗和毁灭。因此,相对于道成肉身的基督所宣布的天国而言,这些机构总是过于贫乏和脆弱,但正因为了解自己的贫乏和不足,它们才有能力革新和改造自己,以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目标。显然,国际机构同样无法逃避这种要求,它们比其他许多机构更能表明,人类的使命并非相互猜疑畏怯,而是受召去丰富关系和实现和平。

然而,我们也必须承认,国际机构将永远是脆弱的,它们易受挑战,因为民族主义精神是如此强大,尤其是当民族和传统感到或认为自己受到“全球化”威胁的时候。在当今世界中,朝向政治民族主义或宗教原教旨主义的倒退比比皆是,已成为建立强大而有效的世界秩序的诸多长久障碍。“世界秩序”并不意味着“世界政府”因为它将成为封闭和闭关自守的极权主义的基础,而是一种权利的延伸,这种权利应受到所有人的尊重,并通过特别法院及干预部队来执行对不服从者的制裁。

这就需要各尽其能地投身于这一事业,受召向普世性和国际性保持开放的不仅是“普通”公民,还有法学家、政治家、知识分子,以及每一个关注“共同家园”的命运的人,无论这种关注是有意识的还是下意识的。另一方面,这也表明了法律作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调节器和抵御各种不公正及暴力的阵营之重要性。这种提法可能会显得冷淡空洞,但也可以这样说,如果我们现有的国际机构存在缺陷、效率低下、难以改革,那么国际法以及对其具有执行力机构的存在作为一项重大成就,不仅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而且至关重要的是得到所有国家和世界领导者的尊重。此外,每个公民都有必要认识到这些政治现实的根本重要性,如果没有人民意愿的支持,它们只会成为空壳,无法为各国人民的共同命运发挥重要作用。

  1. 2023年11月,第28届缔约方大会(COP28)在迪拜举行,会议旨在提议对全球气候工作进行一次评估。
  2. 中田纳西州立大学(Middle Tennessee State University)国际关系学教授艾米·赛沃德(Amy Sayward)认为:“联合国所遇到的困难与其说证明了其所谓的无用性,不如说更证明了其必要性”,(参见Le Figaro,2023年9月21日)。
  3. 参见1990年8月5日第十九届伊斯兰会议通过的《开罗伊斯兰人权宣言》。共产主义国家的宪法在权利项目上增加了一些从未得到尊重的权利。例如,1936年12月的《苏联宪法》添加了许多公民权利,其结果如何众所周知…
  4. 欧洲具备自身的《欧洲人权公约》,该公约与联合国公约并无本质区别。
  5. 同样,西方被指责意欲瓦解俄罗斯,而俄罗斯在乌克兰不过是出于自卫。
  6. 可以说,某些哲学家或神学家想参照这一依据而详尽列出一系列戒律的愿望有损于对法律或自然法概念的正确理解。这样做可能会引入武断专横的内容,同时也会贬低这一具有重大思想和政治意义的传统依据的价值。
  7. 于1998年3月16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4届会议期间(参见Le Monde,199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