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5年,在中国境内的耶稣会传教士要求之下,教宗保禄五世允许未来的中国司铎可以全部以中文主持弥撒、诵念日课和行圣事,从而打开了祝圣中国司铎的道路——当时仅有的铎职候选人一般是年长的文人,学习拉丁文困难重重;而年轻修士则因贞洁方面的问题而对铎职存有疑虑。
这个大胆的决定比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早三个半世纪,但从未得到实施。两个多世纪以来,对于汉语礼仪问题,持续于支持者和反对者之间的争论覆盖了整个中国以及欧洲1。
中国传教的起源与发展
16世纪初,葡萄牙人的三帆船队出现在中国领海。五十年后,一家长驻澳门的葡萄牙人商业机构成立,在某种程度上,正如南怀仁神父(Ferdinando Verbiest)所言,它成为“一匹特洛伊木马,使传教士得以渗入对外国人始终保持严密封闭的中华帝国”2。
耶稣会士利玛窦(Matteo Ricci)开创了中国现代传教史。当时的基督徒仅有区区几十名,传教士们急切盼望能够培养本地神职人员。1610年,利玛窦去世后,对中国神父的需求更加迫切,但难以逾越的障碍阻碍着他们前进的道路。由于种种原因,当时无法在中国执行特利腾大公会议关于建立教区修院的指示。许多传教士认为可行解决方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以中文举行礼仪,而其他人对此有所保留。此后,这个问题在中国与罗马之间引起了持续两个世纪的激烈争论。其中,耶稣会士是以中文举行礼仪的主要支持者3。
范礼安神父的作用
范礼安神父(Alessandro Valignano)成功地制订了一套方案,争取以和平方式打开一贯严禁西方进入中国的大门。耶稣会总会长任命他为远东观察员并授予相当大的权力,在巡问印度使团教务后,他于1577年9月20日从果阿出发前往澳门。
他不赞同当时盛行的悲观情绪。在了解掌握情况之后,他得出结论认为,尽管中国有所顾虑并以泱泱大国自居,但出于对本国古典文学研究和认识的无限崇尚,它最终将允许传教士入境,弘扬对中国哲学和文学进行广泛而深刻认识的优秀传统。
龙华民神父的作用
利玛窦的接任者是来自西西里的耶稣会士龙华民(Niccolò Longobardo)4,他在利玛窦之后的12年中继续担任中国传教区长上。他为中国神职人员这一难题成功地找到了解决方案。
龙华民于1565年9月出生于卡尔塔吉龙(Caltagirone)一个贵族家庭,并于1582年年值十七岁时加入了墨西拿(Messina)耶稣会。1595年,他献身传教事业的愿望得到满足:三十岁时,他与真福Girolamo de Angelis一起启程前往东方。后者也是西西里耶稣会士,最终在日本殉道。龙华民于1597年抵达中国,此后在中国工作达58年之久,期间他几乎一直担任长上,直到1654年或1655年离世。Philippe Alegambe神父在描述他的文章里称其为“在中国基督葡萄园里劳作的一位伟大牧者”5。巴笃里神父(Daniello Bartoli)在写到他时也对其冠以美名:“迄今为止,在中国传教的欧洲人中,没有任何一个比他更值得称道”6。
尽管困难重重,多年来,龙华民仍卓有成效地行使了他的使徒职务。在准备离开他的第一个传教区时,作为新任传教事务负责人,他向耶稣会总会长详细反映情况时说:我们有被中国人视为葡萄牙人间谍的危险。为了更好地传福音,最适合的方法就是派遣大量的优秀传教士,尤以精通数学和天文学为佳”7。
同时,他大力支持培养当地神职人员,对耶稣会总会长关于祝圣中国人为圣职人员的禁令频繁提出反对。龙华民在1610年11月23日写给总会长阿桂委瓦(Acquaviva)的信中说:“前任观察员神父…对待这些弟兄们稍有尖酸严厉,并说由于他们是耶稣会的新成员,其信仰有待成熟,因此不应晋铎等等。就如日本弟兄们一样,虽然(这些弟兄们)似乎在情理上对此沮丧地予以接受,但同时认为自己比日本人更遭歧视”8。
在前往北京的旅途中,龙华民于1611年在南京召集了一次会议。与会者除了周边地区的传教士,新近到达的金尼阁神父(Nicolas Trigault)和林斐理(Da Silva)神父之外,还有来自上海的郭居静(Lazzaro Cattaneo)神父。会议讨论了当时面临的严重问题,尤其是关于圣洗经文的问题。
当时的情况是,基督徒领洗可能带来生命危险,他们使用的是拉丁文经文,并以汉字记录下大致相同的发音:《Won-go te pa-ti -so in no-mi-no / Pa-te-li-se ye-te Fi-li-i ye-te / Se-pei-li-two-Santwo-ti. Ya-nong》9。但这个经文带来诸多不便。于是,传教士决定以一个新经文教给他们的基督徒,其中只用汉语音译保留了圣三的名字,而其他单词则被简单地音译成汉语:«Wo si eul in Pa-te-lei Chi Fei-lio / Ki Se-pei-li-two. Ya-mong»10。
这种变化的原因是什么?金尼阁在一封信中有所披露。他说,汉字的发音是它在汉语里的发音,而不是其他语言的发音。汉语中没有字母,因此它没有我们的元音和辅音。尽管它具有许多与我们大多数元音和辅音相对应的发音,但并不能包括全部。因此,汉字不能忠实地表现拉丁文经文的发音。而且,这样一系列没有连贯含义的字符也很难记忆。因此,因为无法使用这些洗礼经文,使基督徒眼睁睁地看到一些慕道者至死不能领洗的状况发生11。同样,龙华民在其1612年10月15日的信中也对此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他赞成简化的论点。
南京会议结束后,他继续前往北京,并于1611年10月到达目的地。中国人对已故神父利玛窦的高度赞扬使他对中国教会的光明前景充满了信心。他因此认为加强中国传教活动的时机已经成熟。为此,他需要人力和物力。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他开始设想如何使中国传教活动从日本省独立出来。
金尼阁的巡察史使命
因此,龙华民决定派巡察史前往罗马,申请对他的计划及其执行手段予以批准。他确信观察员巴范济神父(Pasio)会批准他的计划。1612年10月15日,他在南昌写下了给检察官的指示的第一部分,题为《中国传教信息》(Informação da Missão da China)。第二部分于同年11月28日在南雄写成。然而,与此同时,这位观察员于1612年8月30日在澳门去世。在等待新观察员任命期间,应由日本省会长(中国归其管辖)卡瓦诺神父(Valentin Carvalho)批准龙华民的计划。卡瓦诺从未涉足中国,并且对扩展在中国的传教活动也并不看好。龙华民于是决定在不通过请示日本省会长的情况下派遣巡察史前赴欧洲。金尼阁便成了他的落选人12。
1612年10月,金尼阁从南京来到南雄,在此接受龙华民向他交代所有必须遵守的指示,以便罗马之行取得成功。他还接收了利玛窦的手稿《论耶稣会和天主教走进中国》(Della entrata della Compagnia di Giesu e Christianità nella Cina)。另外,龙华民知道金尼阁在写作和编年史方面能力颇佳,于是授命要求他在横渡大洋期间编写中国传教史。
1613年2月中旬期间,金尼阁从澳门乘船启程,经过漫长的旅程,于12月初到达罗马。耶稣会总会长阿桂委瓦神父非常热情地欢迎了他,并批准了他的请求13。同月,金尼阁在弗拉斯卡蒂(Frascati)得到教宗的召见。保禄五世对在远东的传教相当热衷,因而对巡察史所陈述的大胆计划颇感兴趣。遵照龙华民的书面及口头指示,巡察史立即开始了有关洽谈。
金尼阁取得的成果
金尼阁取得的第一个成果是阿桂委瓦在12月底决定将中国的传教与日本省会分开,并将其划分为享有自主权(sui iuris)的副省会,中国和日本自此同样直接下属于耶稣会总会长和巡察史。新中国地区负责人亦会享有与省会长相等的权力。
金尼阁从他的同会弟兄罗柏‧白敏(Roberto Bellarmino)枢机主教处得到宝贵的支持。此人在教宗和罗马教廷处均享有极高声誉。长期以来,枢机主教对远东传教甚是关注,并与Madure的总主教德罗兹(De Roz)及其侄诺比利神父(De Nobili)保持书信来往。1601年,范礼安希望在澳门建立一个学社,好使来自日本和中国的耶稣会士能接受培育。罗柏‧白敏或许对利玛窦的作品抱有兴趣,因为在1576年,在他开始在罗马学院教授关于辩论的课程时,曾将年轻的耶稣会士利玛窦视为最专注的学生之一。
金尼阁对罗马教廷提出的用汉语举行礼仪这一要求涉及着重要的神学问题。在罗马,没有任何人比神学家罗柏‧白敏更有资格来帮助解决这些问题。据金尼阁和罗柏‧白敏之间的通信流露,他们二人几乎每天进行面谈,枢机主教对中国福传取得进展的消息甚为欢欣。关于用汉语举行礼仪的问题,罗柏‧白敏有意识地鼓励金尼阁。他经常开玩笑说:“我从未想过做教宗的事情,但是在您到达之后,我想成为教宗,但以六个月为限,只为便于对您的计划提供支持而已”14。该枢机主教在耶稣会和教会中的影响力如此之大,无需成为教宗,便可促成批准用汉语举行礼仪的请求。
耶稣会神学家委员会对问题的审查
在向罗马教廷提出申请之前,耶稣会总会长阿桂委瓦有意听取耶稣会神学家委员会的意见。该委员会由居住于罗马的Giovanni de Lorini,Michele Vasquez,Baldassarre del Castillo和Nicola Codigno神父组成,他们于1615年1月6日举行了会议讨论。
向委员会提出有关道德、牧灵和礼仪三个方面的14个问题。第四个方面是关于以汉语举行礼仪的问题。会议记录这样阐述了有关情况:“中国人向教宗提出需像其他民族一样以其本国语言举行弥撒和诵念日课的要求,我们的问题是:以下原因是否可以为此要求提供充分的证据。第一个原因:拉丁语发音困难……第二个原因:如果用汉语教授高等哲学和神学专业课程,中国人将会全力追随……另外,我们还需要添加其他的次要原因。中国教会之所以应获得这一特权,不仅因为它地域辽阔,更因为这个准许的通过同样将会在日本、高丽、柯钦支那和其他具有相同特点的国家中收到同样效益……最后,果能如此,铎职候选人将会是既有身份又有学位的文人学士,他们在中国是最为尊贵的阶层”。
神学家协商后得出的裁决如何?“我们认为这些原因似乎足以使教宗做出必要的特许”15。这份文档《关于中国的调查》(Ad quaesita e Regno Sinarum)日期为1615年1月6日,参加签署除了上述四位,还有另外三位耶稣会神学家:Scribani,Leonardo Lessio和Giovanni Chamerota。因此,神学家所持的是赞同态度。
该委员会必须审查的还有另一个礼仪问题:在礼仪中戴冠(祭巾)。因为依照中国人的习惯,脱冠(祭巾)是缺乏尊重的表现。对这个问题,神学家们也表示赞成。
通过征求神学家的意见,阿桂委瓦向教宗提出了由金尼阁撰写的两个请求。第一个是鉴于耶稣会神学家所审查的理由,要求批准举行弥撒时不脱冠(祭巾)的权利。第二个是要求用汉语举行弥撒及诵念日课的特准16。
巡察史的请求被送交圣部。1615年1月15日,在奎里纳莱(Quirinale)的宗座大楼举行了一次“总会”,会议由教宗亲自主持,参会的枢机主教有Pietro Aldobrandini, Roberto Bellarmino, Antonio Zapata, Ferdinando Taberna, Giovanni Garcia Millini, Fabrizio Veralli e和Agostino Galamina。关于中国传教活动的两个请求,籍着罗柏‧白敏的优势,经过会议讨论,得到了赞同。由于用汉语举行礼仪也包括圣经的翻译,因此枢机主教委员会也对此授予了特准。
圣部制定的法令
由圣部的公证人Andrea de Pettinis发布的一项法令17,规定了以下三项特准:“在举行弥撒过程中,耶稣会传教士可以不脱冠(祭巾)。第二个特准允许上述传教士用文言文将《圣经》翻译成汉语。他们必须以极其谨慎的态度进行翻译,尽最大可能忠实于原本。第三个特准是允许晋铎后的中国神父以文言汉语举行弥撒和诵念日课”。
特派巡察史立即得知了申请得到批准的消息,在1615年2月7日的信函中,他表达了自己极大的欢欣18。
但此后不久,圣部制定的第一项法令中存在的一些不妥之处便体现出来。举行弥撒时可不脱冠的特许仅仅被授予了耶稣会传教士。完全可以想象,其他教会团体和未来的中国神父也会有同样要求。此外,在以汉语为礼仪语言的特准中,只提到了举行弥撒和诵念日课,而没有提及圣事和其他圣仪的管理,例如葬礼和其他圣事等。最后,法令还缺少保护中国未来主教权益的条款。
圣部于是决定对第一项法令进行重新审议。1615年3月26日,大会重新于梵蒂冈宗座大楼召集会议。除Pietro Aldobrandini以外,1月15日参会的教宗和其他枢机主教均出席了会议。
在第一条法令条款的基础上,并根据评论反馈加以补充,一项新的法令诞生了19。从此,不脱冠举行弥撒的许可被赋予所有天主教神父。至于《圣经》的翻译,新法令补充允许使用原版,但同时更坚决地强调在翻译中需要格外谨慎。关于文言汉语的使用,规定指出中国神父不仅可以用汉语主持弥撒和诵念日课,而且也可以行圣事和圣仪。法令的最后一个条款是关于经书需获得一个或多个在中国的主教的批准保证。
这项新法令以其开头单词In Generali命名,于1615年6月27日得到保禄五世宗座特准Romanae Sedis Antistes的确认,这个名称与特准名副其实20。
宗座特准在中国的接受和执行
耶稣会总会长Muzio Vitelleschi早在1616年1月5日就已批准龙华民执行罗马教廷的新授权21。但是在那个时候开始了迫害,中国基督信仰和中国神职人员前途未卜,因此,毫不奇怪,在澳门普遍对龙华民的“空想”计划持怀疑态度。可以预见到,宗座特准Romanae Sedis Antistes的实施将面临强烈的反对。
1621年初,在一位被驱逐的传教士曾德昭(de Semedo)神父的陪同下,金尼阁神父秘密返回南昌,得到了基督徒的热烈欢迎。枢机主教罗柏‧白敏仿佛预见到了中国基督徒将要面临的磨难,并于1616年5月12日写了一封鼓励他们的信。从金尼阁手中得到这份礼物的基督徒感到极大的欢欣鼓舞。后来,中国基督徒儒士保禄·徐光启也回信给枢机主教表示感谢22。
保禄五世的宗座特准在南昌开始得到实施。传教士与保禄(Paolo)·徐光启、良(Leone)·李之藻以及其他皈依天主教的儒士一起商讨了神职人员诵念日课时需戴冠的形状。大家提出了几种模型的提议。最终,他们达成协议,通过了一个约15厘米高的四角帽,上面有两条宽大的缎带,像主教冠的下摆一样落在后面。四角帽的四个侧面部分均有金线图案装饰。这种帽子与当时在政朝廷官员所配官帽有些相似,被称为“祭巾”或“中国四角帽”23。
祭巾被所有传教士采用并且受到基督徒的广泛喜爱,尤其是因为对它赋与的象征性意义。在 Litterae Annuae Sinenses anni 1621(1621年中国信件年鉴)中,Raynaudius于其 Tractatus de Pileo caeterisque capitis tegminibus tamsacris quam profanis 中写道:“它们(指四角帽)想代表的是方形建造并装饰有12门的圣洁耶路撒冷”24。
1622年,为逃避迫害,金尼阁被迫到杭州避难,但同年,掀起中国教难的主谋沈榷在朝廷失宠,传教士又重获皇帝恩准得以返回北京。
此时,在形势大好的情况下,需要着手《圣经》和礼仪经书的翻译,并在年长未婚文人中寻找适合的铎职候选人,以便根据保禄五世的特准晋铎。事实上,教难本身业已再次表明对本地神父的迫切需求。
对于《圣经》和礼仪经书的翻译工作,金尼阁最初希望主要由精通拉丁文的中国神父负责完成。如果没有这样的人选,则由长期居住于中国的传教士们在皈依文人帮助下致力于此项工作。
“术语”和“礼仪”的问题
从一开始,传教士便面临着需要迫切解决术语和礼仪的问题。如何用汉语表达教会教理教义?首先,用哪个专用名词来表达“天主”这个基本概念?礼仪和术语的双重问题困扰着他们,以至于汉语版《圣经》和礼仪经书这个艰辛工作,无人能够专注。
在1635-1637年间,艾儒略神父(Giulio Aleni)仅出版了四部福音的一个简要。1636年,年轻的Emanuele Días神父在北京传发了一部主日和节日弥撒福音的译本,其中附有一些神父的注释。以上是传教士完成的关于中文版圣经的所有工作。
保禄五世宗座特准中第二特准的实施是第三特准的不可分割的先决条件:晋铎中国神父可以实现用汉语举行弥撒。文人士大夫基督徒普遍对此表示欢迎。但巡察史Vieira及时任澳门主管的卡瓦诺神父却对实行中文礼仪的特准表示反对,原因是将圣书翻译成汉语存在着诸多困难。
耶稣会士为此在此后的几十年中继续付出不断的努力,但从未能够成功地解决这个问题。直到1949年3月10日,庇护十二世(Pius XII)对其进行重新审查和解决,于1949年3月8日经圣部会议通过的一项决议,批准了汉语礼仪。“该决议规定,关于举行弥撒圣祭,可为中华民族编写拟定一份弥撒经书,其中用文言汉语发表弥撒的所有组成部分,包括从弥撒进堂咏到感恩经,领圣体后经到弥撒礼成。就感恩经而言,必须保留拉丁语,但那些大声朗诵的部分(天主经Pater noster,平安礼Pax Domini和羔羊颂Agnus Dei)除外”25。
通过庇护十二世批准的圣部会议法令,持续了上百年的中国礼仪之争方得以告终。耶稣会传教士龙华民的方案也终于得以实施。
参考文献
- 在两个主要支派中分别有许多著名人物。提倡中国礼仪的有:保禄五世,诺森十一世,罗伯·白敏总主教,教区代牧Lambert de la Motte,della Chiesa, Louo, 文藻, 耶稣会传教士龙华民,利类思,殷铎泽,南怀仁等等。反对保禄五世教宗敕书的有:本笃十四世,主教Pallu及其他非耶稣会士传教士。
- 南怀仁, 写给葡萄牙国王阿方索六世的信, 北京, 1678年9月7日, 南怀仁信函, 页258.(F. Verbiest, Lettera ad Alfonso VI, re del Portogallo, Pechino, 7 settembre 1678, Corrisp. Verbiest, 258.)
- 本部作品的写作经历了多年在档案及图书馆(包括私人图书馆)的研究,尤其是对耶稣会总会所存 档案的参考。我们也使用了一部以第一手资料对此问题进行深入和全面的研究的作品:F. Bontinck,《十七和十八世纪的中国礼仪之争》,鲁汶,Nauwelaerts, 1962年。(F. Bontinck, La lutteautour de la liturgiechinoiseauxXVIIeet XVIIIesiècles, Lovanio, Nauwelaerts, 1962.)
- 龙华民神父在到任后的几年中曾任范礼安神父的书信秘书。
- Ph. Alegambe, 《耶稣会图书馆藏书》, 安特卫普, Meursium, 1643年, 页354.(Ph. Alegambe, Bibliotheca Scriptorum Societatis Iesu, Anvers, Meursium, 1643, 354.)
- 巴笃里(DanielloBartoli):《中华及柯钦支那耶稣会史》, 罗马, de’ Lazzeri, 1660年, 页390.(D. Bartoli, Dell’historia della Compagnia di Gesù della Cina e Cocincina, Roma, de’ Lazzeri, 1660, 390.)
- 见P. Tacchi Venturi, 利玛窦神父的历史著作, 第二册, 马切拉塔, Giorgetti, 1913年, 页492 s. (P. Tacchi Venturi, Opere storiche del p. Matteo Ricci, vol. II, Macerata, Giorgetti, 1913, 492 s.)
- 同上.
- 这个型式在利玛窦于1603年发布的教理书中有所记载。
- P. D’Elia, 《利玛窦全集》, 第一册, 罗马, 国家图书馆, 1942年, 页369, 注 1. (P. D’Elia, FontiRicciane, vol. I, Roma, La LibreriadelloStato, 1942, 369, nota 1.)
- 金尼阁,一六一零年和一六一一年中国耶稣会士书信,安特卫普,Bellerus, 1615年, 页15 s.(N. Trigault, Litterae Societatis Iesu e regno Sinarum… annorum MDCX et MDCXI, Anversa, Bellerus, 1615, 15 s.)
- .E. Lamalle,《金尼阁神父对中国传教活动的宣传(1616)》,见耶稣会历史档案, 第九册, 1940 年, 页49-120.(E. Lamalle, «La propagande du P. Nicolas Trigault en faveur des Missions de Chine (1616)», in Archivum Historicum Societatis Iesu, vol. IX, 1940, 49-120.)
- 龙华民于1617年12月24日于杭州发末愿。
- 金尼阁,《信件》,1617年1月2日。(N. Trigault, Lettera del 2 gennaio 1617.)
- 罗马耶稣会日本中国档案,16, II, f. 137 v. (ArchivumRomanumSocietatisIesu, Jap.-Sin., 16, II, f. 137 v.)
- 参同上, 150, II, f. 9r-v.
- 此法令全文见F. Albitius,De Inconstantia in jure admittenda, velnon,Amsterdam, 1683, 389 s.
- 参J. Jennes, Àpropos de la liturgie chinoise: le bref Romanae Sedis Antistes de Paul V (1615), in Neue Zeitschrift fiir Missionswissenschaft 2(1946) 245, nota 20.
- 一部经过公证人Andrea de Pettinis公证的样本现存耶稣会罗马档案馆,Inst. 175, f. 9.
- 参梵蒂冈秘密档案馆,Secr. Brev., vol. 526, ff. 111-112.文章首次刊登于Collectanea S. Congregationis de Propaganda Fide,罗马,1907年,70,条1. (Archivum Secretum Vaticani, Secr. Brev., vol. 526, ff. 111-112. Collectanea S. Congregationis de Propaganda Fide, Roma, 1907, 70, nota 1.)
- Ajuda, 耶稣会士在亚洲,49-IV, 662, f. 550.(Ajuda, Jesuitas na Asia, 49-IV, 662, f. 550.)
- 这两封信收于金尼阁神父的著作Rerum memorabilium in regno Sinarum gestarum Litterae annuae a. 1620,安特卫普 , 1625年, 页65; 67.(Rerum memorabilium in regno Sinarum gestarum Litterae annuae a. 1620,Anversa, 1625, 65; 67.)
- A. Huonder, Der einheimische Klerus in den Heidenländern, Freiburg, 1909, 见106页复制图 布鲁塞尔Scheut 中国博物馆收藏品中有一个祭巾。
- T. Raynaudius, Opera omnia, XIII, Lione, 1655, 628.
- C. Costantini, Ultime foglie. Ricordi e pensieri, 罗马, 1953, 376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