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世纪前,马丁·路德的德语版《新约》于1522年9月21日在维腾堡出版:Das Newe Testament Deuzsch[1]。这一版本既不含作者名称,也未标明印刷商,甚至没有出版年份;它以3000册的发行量取得了非凡成功,并由于立即售罄而需要在12月推出第二个完全修订版。第一卷书(若译为:首译本,如何?)取名《九月约书》Septembertestament),以区别于其后的《十二月约书》(Dezembertestament)。1523年,另外三个重印本相继问世。与此同时,在巴塞尔,出版商亚当·佩特里(Adam Petri)在未得到任何许可的情况下,已经对其进行了翻印。由于巨大的需求,它被反复再版:截至1546年,即路德去世的当年,仅在维腾堡就再版发行了22次,此外还有德国各个城市的大量重印[2]。该译本的重要性及价值在于:其一,天主教徒也将其誉为“不朽之作”; 其二,它也在德语语言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3]

白话文及教会的改革

在1522年之前,就圣经而言,白话文已经在教会的更新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从1455年 ——(德国)印刷术发明之时——至1500年,被出版的圣经除了大量拉丁文版以外,还有15个德语版和11个意大利文版。自十六世纪起,德语白话文圣经成倍增长:从1522年到1546年,即路德去世之时,路德圣经译本达到253个版本(部分或完整版)[4];在同一时期印刷的版本中包括17个意大利文版,12个法文版和12个英文版[5]。这些数字所说明的不仅是数量的增长,也是这种增长的兴趣和性质。在从中世纪到现代的过渡中,教会在释经学领域曾面临着历史批判和语文学的严格要求。而现在,尤为重要的是,将人文主义解读古代经典的方式应用于对新约和保禄书信的解读:欧洲文化显示出一种对圣经和保禄书信的全新兴趣。

1513年,两位本笃嘉默道修会(camaldolese)的隐修士写了一封《致良十世进谏书》(Libellus ad Leonem X)[6],作为在教宗美第奇(Papa Medici)当选之际上呈的改革设想。他们奉劝教会在考虑发现美洲所带来的新格局下重新审视传教工作。此外,他们也勇于指出基督信仰世界中的弊端,即:神职人员生活的丑闻,罗马教廷的奢华,神父和修士的无知(许多人甚至不会宣读拉丁文弥撒经文)。其中的积极建议包括:以圣经和教父为基础的神学更新、圣经的白话版本以及在弥撒礼仪中对其加以采用的大胆建议。他们写道:“如果无论是读经的人还是听众都不明白这些经文中所讲的事情,那么在教堂里宣读神圣的福音、宗徒书信以及圣咏中的那些段落又有什么用呢?”[7]进谏书指出内部更新的必要性以及将其付诸于实践的紧迫性。不幸的是,这一切宛如柳树开花——没有结果。值得回顾的还有两位人物,即勒菲弗·戴塔普勒(Lefèvre d’Étaples)和鹿特丹的伊拉斯谟(Erasmo da Rotterdam)。1512年,雅克·勒菲弗·戴塔普勒(Jacques Lefèvre d’Étaples,拉丁文名Faber Stapulensis)在巴黎出版了拉丁文的《保禄书信集》。该版本附有对希腊语文本的语文学及史学评论,其中含有引人注目的教义内容,成为后来一个不可缺少的参照。对勒费弗来说,他由此着手翻译《新约》,并随后将整本《圣经》译成法语:这项工作于1530年得以告终。与此同时,1516年,鹿特丹的伊拉斯谟之《新约》在巴塞尔问世以语文学为工具对希腊语文本进行“批判”(ante litteram)的第一个尝试。然而,无论是伊拉斯谟,还是后来的路德、布克洛(Bucero)、加尔文和其他新约注释者,都将勒费弗的作品铭记在心。新教改革不仅产生于对赎罪券的反对和对罗马教廷弊端的批评,也产生于在反观基督信仰的根源时作为基督徒的真切渴望:此信仰根源首先是神的话语、新约,特别是出于历史的嘲讽,路德在10年后重提《致良十世进谏书》以及将圣经翻译为白话文的建议产生了裂教的后果:它像地震一样传到对面的阿尔卑斯山麓,震荡了基督信仰的世界。这一切都始于德语版的《新约》

路德于沃尔姆斯接受审判

路德译本的契机始于他被逐出帝国。1521年1月3日,教宗良十世颁布了对路德的正式绝罚令。然而,路德的领主,智者弗雷德里克,从查理五世大帝那里获得了传唤(路德)参加沃尔姆斯会议的准许,希望在执行判决之前给路德一个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1521年4月16日,路德抵达沃尔姆斯并于次日接受了审讯。有人向他出示了25本书籍,问他这些书是否出自他的笔下,以及他是否准备全部或部分撤回。路德承认这些书为他所著,但由于涉及信仰问题,他请求一些考虑时间。翌日,他表示拒绝撤回。除非有任何错误观点通过与《圣经》的比较而被驳倒,他则会撤回:“除非我被圣经的见证或明显的理性论据说服(因为我既不相信教宗,也不相信大公会议;因为很明显他们一错再错,而且无法自圆其说),否则我仍然忠于我所引用的圣经经文,我的良心受神的话语约束。因此,我不能也不愿撤回任何一点,因为违背良心之举既不安全也不妥当。愿神保佑我。阿门”[8]。路德感到在良心上被神的话语所约束,所以不能收回自己的任何著述。良心和神的话语之间的这种关系是刚刚起步的现代世界的标志之一。

路德知道他这样做是在为自己定罪,但在获得查理五世的通行敕令后,他被允许在护送下返回维滕堡。一切安然,直到将临近艾森纳赫(Eisenach)时,路德一行人遇袭,他本人亦遭绑架。路德能够来得及将希伯来圣经和希腊文新约带在身上[9]。他被蒙眼带入瓦特堡(Wartburg)城堡关了起来,严禁离开,并被命令改着骑士服装。这次绑架,据后来得知,实际上是由路德的领主安排的,他想借皇帝的敕令将其保护起来。

“他的帕特摩岛”(Patmos)

在禁闭的孤寂中,在克服了最初的惊愕之后,悠闲无事转为一种狂热的创作。在“他的帕特摩岛”上,正如路德在一些信函中所言,没有讲课和牧灵的职责,这为他开启了一个多产的创作时期:他写下了释经的小册子、批判性文章、具有颠覆性内容的神学作品;完成了他的一部代表作——对《圣母谢主曲》的注释;但最重要的是,他受到将《新约》翻译成德语的感召。

德语译本的想法由何而来?也许是因为在他的大学教学过程中——路德从1512年起就一直担任《圣经》教授(lector in Biblia),用拉丁语讲课——他曾不得不反复将一些《圣经》文本翻译成德语,以便学生的理解。这表明人们对认识神的话语有着强烈的渴望,这一点也被白话版圣经的成倍增长所证实。

伊拉斯谟曾于1516年写道:“基督希望祂的奥秘得到尽可能广泛的传播。我希望每一位妇女都能阅读福音书和圣保禄的书信,但愿上天使其被翻译为世界上所有的语言,不仅让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而且也让土耳其人和撒拉逊人能够阅读和了解它们”[10]

出于对当时新书的关注,路德可能已然得知伊拉斯谟的这一劝告,但倘若没有梅兰希顿(Melantone)的鼓励,他仍不会做出决定。梅兰希顿几乎强迫他着手做这一工作,以传扬保禄的书信。于他而言,决定性的原因在于:“伊拉斯谟写下了许多关于新约的著述,但未曾关注保禄的神学”[11]

德语版新约圣经

德文《新约》被视为路德在瓦特堡避难期间的佳作。他希望向德语世界提供一整部不是从拉丁文通俗译本、而是从原文翻译的德语通俗版圣经。由于他并不认为自己精通希伯来语,却熟知希腊语(对《致罗马人书》、《希伯来书》和《迦拉达书》做过评论),他于是开始从希腊语翻译《新约》。他希望每个人都能亲身以直接的方式认识神的话语,,“使每个人都能饮到清泉”[12]。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是司祭,所以每个人都必须珍视圣经,阅读并深入学习它,为灵性和社会生活、尤其是为自己的信仰寻求光明。

路德的工作能力令人惊叹:他仅用11周时间便将希腊文本译成了德文。该译本于1522年9月出版,如前所述,它受到了极大的欢迎。据科克莱奥(Cocleo)——路德的第一位天主教籍传记作者,后来成为其永久反对者——证明,德国人阅读《新约》的热诚如饥似渴,包括鞋匠和妇女在内;他们将其熟记于心,甚至达到了可与神学家讨论信仰问题的程度。但遗憾的是,由于它的序言和注释,该文本对信徒造成了许多伤害。然而,科克莱奥认可它的优点,即:没有像通常那样从拉丁文本翻译而来。此外,它的语言如此生动活泼和大众化,其通俗易懂极受赞赏,有人甚至将它误认为一本地道的德语书籍[13]

这正是路德所求,但它着实来之不易。在1530年的《关于翻译艺术的书信》中,他指出:“我想讲德语,而不是拉丁语或希腊语,于是我要求自己要在翻译中讲德语。[……]人们不能像这些驴子那样[暗指按字面翻译的人]去问拉丁语字母如何用德语表达,[……]而是要问家里的母亲、街上的儿童、市场上的平民, 观察他们是如何讲话的,并据此进行翻译。如此,他们才能理解并意识到我们是在对他们说德语”[14]

路德希望忠实于神的话语所宣扬的内容,这要求译者在宣扬福音时要以兼备信德和智德为前提:“在我的翻译中,我不会过于随意地远离文字;相反,在推敲每一段话时,我都会注意和我的同事们一起尽可能地忠于文本,而不是太随意地偏离它。[……]翻译并像那些癫狂的圣徒所想像的,以为它是每个人都能胜任的艺术,!它需要一颗充满虔诚、忠诚、热忱、敬畏、博学、经历过考验的基督徒的心灵”[15]。在瓦特堡城堡,路德虽然没有大量的可用书籍,却也并不缺乏最重要的卷目:他设法得到了尼古拉斯·格贝尔(Nikolaus Gerbel)1521年的《希腊语新约圣经》(Novum Testamentum graece),这是一个几乎完全以伊拉斯谟的《新约圣经》(Novum Testamentum)为依据的希腊语文本。此外,他还拥有贡特·扎伊纳(Günther Zainer)的《圣经》德语译本[16],以及尤为重要的伊拉斯谟的杰作,一部他在1516年注释《致罗马人书》时便已结识了的作品[17]

德语译本

值得注意的是,路德不但翻译《新约》,还将其 “德语化”(verdeutschen):一方面,他翻译得很严谨;另一方面,他不愿失去口语中特有的细微特征。以这种方式,他并不是逐字逐句地翻译希腊文,而是根据其含义进行翻译。

例如,在《致罗马人书》3:28中,使徒写道:“人的成义,是藉信德,而不在于遵行法律”;路德将其译为:“人的成义,只是藉着信德”(alleyn durch den glawben)[18]

对于有人指出alleyn(只)在希腊原文中并不存在这一反对意见,他回答说:在翻译时,“我很清楚,在拉丁文和希腊文中没有solum(只)这个词汇。[……]但由于包含着这个意思,若想将文本清晰有力地翻译为德语,就必须引进它。[……]我们的语言从本质上要求,在谈到两件事物时,如果其中一件是肯定的,而另一件是否定的,那么就应该在‘不’或‘没有’旁边使用solum这个词例如,当人们说:‘农民只带了粮食而没有带钱’[……],表达得就更清楚了。[……]我也可以说:农民带着粮食而没有带钱,但‘没有带钱’这个词并不像我说‘农民只带了粮食而没有带钱’那样完整和清晰。[……]这里的‘只’字加强了‘没有’的意思,是一种纯粹德国式的表达方式”[19]

路德宣称,他的译本以德语的特性为依据:只有通过添加alleyn一词,他才能赋予《致罗马人书》希腊文本有力的表达。但此后不久,他又道出了一个更深入的理由:“《致罗马人书》第三章28节中,我加入了‘solum’(alleyn)),这并不仅仅是出于语言上的需要,而是由于文本和圣保禄的思想要求我必须这样做。因为在这段经文中,使徒论述了基督宗教教义的要点,即我们因相信基督而成义,而不在于遵行法律,他如此明确地排除一切,甚至宣称即使遵行法律(尽管是法律和神的话语)也无助于成义”[20]

路德还在《致罗马人书》第4章所举的亚巴郎的例子中找到了对其译本的进一步确认:这位圣祖之成义不是由于遵行割损礼或其他法律,而只是因为其信德[21]。最后,他重申,这与2:16中的概念相同:“人成义不是由于遵行法律,而只是因着对耶稣基督的信仰”。他继续写道,“不是由于遵行法律”这一表达 “如此生硬、欠妥且令人反感,以至于任何注释都难以使它变得更加温和”[22]

对这一点的进一步说明是:使徒所否定的不只是善行,而且还有梅瑟律法本身. 因此,必须教导人们: “不因善行而成义,而只有通过基督的死亡和复活。[……]这并非异端邪说:唯有信德才能理解、带来和赐予这种生命和这种义德,并赐予生命”[23]

历史中的《唯独信德(sola fide)》原则

“唯独信德”这一表述构成了路德最注重的观点之一:他在1515-16年于维滕堡讲授《致罗马人书》时就已经提出了这一观点。正是在对1:17的注释中再现于这位未来改革者的笔下,这一表述后来成为宗教改革中称义神学的特色。那么,如何对待“唯独信德”这一提法呢?

就其本身而言,在保禄的所有书信中,成义虽然须藉着信德,却并未经“唯独”sola)这一排他性的虚词加以修饰:包括在3:22、26、28或迦2:16这些在主题上很接近的经文中。然而,基督信仰传统中的教父和中世纪历史认为,保禄在1:17和3:28中关于罪人成义的表述,其含义正是“唯独信德”。对此曾予以肯定的学者为数甚多。在希腊语语境中,应该提到的是奥利振[24]和金口若望[25];在拉丁语语境中,盖乌斯·马里奥·维托里诺(Caio Mario Vittorino)[26],安波罗修阿斯特(Ambrosiaster),奥斯定[27],甚至白拉奇(Pelagio);后来还有伯尔纳多(Bernardo),多玛斯·阿奎那[28],伯多禄·隆巴多(Pietro Lombardo)等等[29]

在现代的初期,我们应该回顾已经提到的1512年勒菲弗·戴塔普勒的评注,这是一个有趣的例子,因为它在时间上与路德非常接近。事实上,未来改革者——路德——对这篇注释非常熟悉,以至于他在讲授罗马书的过程中引用了近60次之多[30]:因此,这篇注释对他来说始终是一个参考点。,在对罗马书第4章的注释中,勒菲弗曾多次使用了“唯独信德”这一表述:最明显的例子是对与基督一同被钉十字架的两个凶犯的附注[31]。注释者雄辩地反问道:谁不晓得十字架上的凶犯不是因其所行而成义——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而是藉着唯独信德,也就是说,只因为他对基督的信赖?[32]

在改革者的作品中,《致罗马人书》1:17这段经文也许是最早出现“唯独信德”这一表述的地方。尽管路德于三十年后在其《作品全集》(Opera omnia)第一卷的序言中说,他认为自己对保禄文本的注释并非创见,而只是依循教会的传统解释,特别是师从奥斯定的传授:路德以他为保禄注释方面的导师[33]

《九月约书》的价值

德语版《新约圣经》构成了德国最伟大的“语言纪念碑”之一[34]。在短短几年之内,该译本使《圣经》成为德语世界中最受欢迎的书籍[35],并具有巨大的牧灵功效:它是一种能让人立即接触到神的话语的工具,有助于信徒的信德,因为它开创了一种与神建立关系的新方式,最重要的是:所有人都能理解它。

值得注意的是路德思想的本质:“以其现代性,他不认为任何一个译本可谓最终版本,他坚信没有一个译本是规范的,这一具有革命性的理念动摇了几个世纪以来基于拉丁文通俗译本的教义;唯一符合规范的只有原文文本”[36]

这一版本还有其他有利于其成功的特性。其一是卷首和每部福音书或宗徒书信之前的简短介绍,即序言。第二个创新之处在于文本边缘的注释,这是当时已经存在的一种习惯,可提供解释或简单的页面摘要;再有就是文本中所提到的圣经章节。

《新约》序言

整部作品的序言开宗明义地指出,这本书本来无需任何介绍;遗憾的是,基督徒的理解被一些无关的解释所误导:“首先必须纠正的是对四部福音书只有四位圣作者的错误认识。[……]新约是一本写有福音和神的应许的书。[……]因此,只有一部福音,就像只有部新约圣经,只有一个信德,只有位在其中宣讲的神。福音实际上是一个希腊词汇,在德语中的意思是好信息、好消息、高声欢呼,人们为此而谈笑欢歌”[37]

“为了加强信德,神通过先知以多种方式应许了祂的这一福音和盟约,正如圣保禄在《致罗马人书》第一章中所言:‘我蒙拣选,为的是传天主的福音,这福音是天主先前藉自己的先知在圣经上所预许的,是论及祂生于达味后裔的儿子’。[……]祂的第一个应许是在创世记第三章中对蛇说的那句话:‘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后裔和她的后裔之间’。[……]基督是这个女人的后裔,祂踏碎的是魔鬼的头颅,也就是罪、死亡、地狱及其所有的力量。没有这位后裔,任何人都无法逃脱罪、死亡和地狱”[38]

序言提醒我们要警惕,“不要把基督当作梅瑟,也不要把福音当作法律。[……]因为福音并没有明确地要求我们藉着行为而成义和成圣;相反,它谴责这些行为。它只要求[……]相信基督,因为祂已亲自为我们战胜了罪、死亡和地狱”[39]

(序言的)结论是“爱的诫命,藉此能够辨别出谁是祂的门徒和真正的信徒。事实上,如果没有行为和爱的涌现,信仰也就不是真实的,福音还没有扎根,基督仍未得到正确的认识。看,现在你可以饱尝新约的书卷了,因为你知道以何种方式阅读它们了。”[40]

《新约》中最尊贵的书目

总序之后是对最有价值的书目的说明:《若望福音》是“主要的福音书”,其次是保禄和伯多禄的书信,然后是其他福音书。路德还总结说:“与这些相比,圣雅各伯的书信纯属稻草[Strohepistel],因为它本身根本不具备福音的特性”[41]。在他看来,这部书将成义归功于行为而不是信德,而且丝毫没有提及逾越奥迹值得注意的是,这封书信并没有从《新约》中删除,而是被放在末尾。

在不同序言中,《致罗马人书》的那篇脱颖而出:“这封书信是新约真正的主要内容,是最纯粹的福音,基督徒不仅要逐字逐句地熟记它,而且要天天阅读,作为灵魂的日粮。[……]我们可以在这封书信中以最精彩的方式找到一个基督徒应该知道的一切;也就是说,什么是法律、福音、罪、惩罚、恩典、信德、正义、基督、善行、爱、希望、十字架,以及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自己和他人,无论他们是义人还是罪人,是强者还是弱者,是朋友还是敌人”[42]

在《致罗马人书》中,应该注意到改革家的一个重大创新。在他的版本中,路德以一种新的方式表达了罗马书5:12关于原罪的经典文本。拉丁文是in quo [eph’hō] omnes peccaverunt, 其中in quo被理解为一个关系代词:所有人都或是在亚当内犯了罪,或是与他的罪有牵连( tutti gli uomini avevano peccato in Adamo, oppure nel suo peccato )。他在关于罗马书的讲座中是这样理解的:每个人都因各自的过犯而犯了罪(omnes peccaverunt in peccato unius)[43]。然而,在德语版本中,他的理解方式却令人惊讶:“因为所有人都犯了罪”,“weyl sie alle gesündigt haben”[44]。他因此而省略了in quo的相对含义,并将希腊语(eph’hō)翻译为副词:“因为”,“因为……的事实”。该译本清楚地指出了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罪性。如今,释经学家们将此视为原文的含义[45]

* * *

上文已经提到,尽管邻近的萨克森公爵乔治颁布了不准买卖的禁令,但路德版《新约圣经》的发行仍旧取得了巨大成功。许多版本在不具备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出现,印刷商漠然无视的态度引起了路德的愤慨[46]:当时还不存在版权。但令人惊讶的是,与他所有的著作一样,路德并未因这一巨大工程而收到任何报酬;实际上,令他大失所望的是,就连他要求的几份副本也没有收到![47]而出版商却从中赚取了巨大利益。

虽然这位改革者并没有创造现代德语,但他的意图的确是让所有德国人,无论是北方人还是南方人,都能理解这一译本。因此,他选择了萨克森的官方语言,即王公贵族们所熟悉和使用的语言,同时,他也对普通人的日常语言给予关注。通过这种方式,他为引导语言走向现代形式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因此,路德版《新约》在宣扬福音之外,也是一部文学作品。路德对它的完善一直持续到1534年整部圣经的最终版本:通过旧约译本,他实现了将神的话语——即基督——交给所有人的梦想,因为整部圣经所谈的正是祂。

  1. 参见Das Newe Testament Deuzsch, Wittenberg, Melchior Lotther, 1522.
  2. 参见B. Corsani, Lutero e la Bibbia, Brescia, Queriniana, 2001, 33; F. Buzzi, La Bibbia di Lutero, Torino – Bologna, Claudiana – Emi, 2016, 21.
  3. 参见H. Grisar, Lutero. La sua vita e le sue opere, Torino, Sei, 1934, 200.
  4. 参见B. Corsani, Lutero e la Bibbia, cit., 40.
  5. 参见G. Pani, Paolo, Agostino, Lutero: alle origini del mondo moderno, Soveria Mannelli (Cz), Rubbettino, 2005, 18.
  6. 参见P. Giustiniani – P. Quirini, Lettera al Papa. Libellus ad Leonem X [1513], a cura di G. Bianchini, Modena, Artioli, 1995.
  7. 同上,104。参见H. Jedin, Storia del Concilio di Trento, I, 147-149; G. Pani, Paolo, Agostino, Lutero…, cit., 147.
  8. M. Luthers Werke, Kritische Gesamtausgabe, 7, Weimar, H. Böhlau, 1897 e ss., 838 (在以下引用中简称为WA,并在其后附以卷号和页码);M. Brecht, Martin Luther. I. Sein Weg zur Reformation. 1483-1521, Stuttgart, Calwer, 1981, 438 s.
  9. 参见B. Corsani, Lutero e la Bibbia, cit., 32.
  10. Erasmo da Rotterdam, Ausgewählte Scriften. III. In Novum Testamentum Praefationes. Paraclesis, Darmstadt, Wissenschaftliche Buchgesellschat, 1967, 14.
  11. WA 48, 448.
  12. WA 50, 657, 23 s.
  13. 参见J. Cochlaeus – F. Behem, Commentaria Ionnis Cochataei de actis et scriptis Martini Lutheri Saxonis…, San Vittore (Magonza), F. Behem, 1549, 55 e 58.
  14. M. Lutero, «Epistola sull’arte del tradurre e sulla intercessione dei santi», in Id., Scritti religiosi, a cura di V. Vinay, Torino, Utet, 1967, 708.
  15. 同上,712。
  16. 参见R. García-Villoslada, Martin Lutero. II. In lotta con Roma, Milano, Istituto Propaganda Libraria, 1976, 42.
  17. 参见M. Lutero, Lezioni sulla Lettera ai Romani (1515-1516), a cura di G. Pani, Genova, Marietti, I, 1992, 147 e nota 78。其中明确地引用了伊拉斯谟在罗马书9:19的边注(scholion正是在这一年,(伊拉斯谟的)《新约》(Novum Instrumentum)出版了,路德立即得到了一个副本。
  18. Septembertestament, in www.deutschestextarchiv.de/book/view/luther_septembertestament_1522?p=245
  19. M. Lutero, «Epistola sull’arte del tradurre…», cit., 707 s.
  20. 同上,713。
  21. 参见同上。
  22. 同上,714。
  23. 同上,715。
  24. 参见Origene, Commento alla Lettera ai Romani, I, Roma, Città Nuova, 2014, a cura di F. Cocchini, III, 6,其中他对3:27-28的评论是:«Sed pro sola fide ait Iesus [al buon ladrone]», 303 s; «Ad iustificandum fides sola sufficiat», 304.
  25. 参见G. Crisostomo, s., Hom. 7,4 ad Rm 3,9-17; Patrologia Greca 60, 446.
  26. 参见M. Vittorino, Ad Gal 2,15: Ipsa enim fides sola iustificationem dat et sanctificationem (Csel 83, 122).
  27. 参见Agostino d’Ippona, s., De fide et operibus, 22, 40: «Licet recte dici possit ad solam fidem pertinere dei mandata, si non morta, sed viva illa intelligitur fides, quae per dilectionem operatur» (Csel 41, 84,25-85,2).
  28. 参见Tommaso d’Aquino, s., Ad I Tim 1,8: «Non ergo in eis [nelle opere] spes iustificationis, sed in sola fide» (Lect. 3, R. Cai, n. 21, 217).
  29. 关于不同的作者,参见H. Küng, La giustificazione, Brescia, Queriniana, 1971, 262-267.
  30. 见魏玛版《路德全集》(Weimarer Ausgabe)中关于《罗马书》的课程索引。其中路德引用或明确提到勒菲弗的地方共有18处(WA 56, LII);但如果仔细观察,路德触及的段落总共有近60处:参见M. Lutero, Lezioni sulla Lettera ai Romani (1515-1516), I, cit., 304; e II, 332.
  31. 参见23:39-43。
  32. 参见J. Léfevre d’Ètaples, S. Pauli epistolae XIV ex vulgata: adjecta intelligentia ex Graeco, cum commentariis, Paris, 1512, fol. 75r(涉及对3:25的注释:”Et quis nescit latronem sola fide iustificatum?”)。几行字之前,在同一页上,勒菲弗也使用了solam fidem Christi habentes的表述谈及圣人。后来,在对罗马书第4章的注释中,也出现了关于成义的唯独恩宠sola gratia)的表述(同上,第76页v )。关于右盗的转述取自奥利振。
  33. 路德在对罗马书1:17的注释中肯定了唯独信德心,同时也在《灵与字句》(De spiritu et littera)第11章和第9章找到确认(WA 56, 172.6-8);参见G. Pani, «Il De spiritu et littera nella Römerbriefvorlesung di M. Lutero», in Annali di storia dell’esegesi 3 (1986) 109-138.
  34. 参见O. Risch, «Bibelübersetzungen, deutsche», in Die Religion in Geschichte und Gegenwart, I, Tübingen, Mohr, 1927, 1051; H. Volz, nella III edizione del 1986, 1207.
  35. 参见B. Lohse, Martin Luther. Eine Einführung in sein Leben und Werk, München, Beck, 1981, 127 s.
  36. S. Nitti, Lutero, Roma, ed. Salerno, 2017, 211.
  37. 参见在线版:www.deutschestextarchiv.de/book/view/luther_septembertestament_1522?p=9;意大利文版:M. Vannini, in M. Lutero, Prefazioni alla Bibbia, Torino, Marietti, 1987, 139.
  38. 同上,140。
  39. 同上,141 s。
  40. 同上,142。
  41. 同上,143。
  42. 同上,146和158。
  43. 参见WA56,315。
  44. www.deutschestextarchiv.de/book/view/luther_septembertestament_
    1522?p=247/; corsivo nostro. Cfr R. Penna, Lettera ai Romani, Bologna, EDB, 2010, 376.
  45. 参见同上,376-379; S. Lyonnet, «Il peccato originale (Rom. V)», in Id., La storia della salvezza nella Lettera ai Romani, Napoli, D’Auria, 1966, 65-69.
  46. 参见WA Deutsche Bibel, 8, 30,377; 32,1-5.
  47. 参见M. Brecht, Martin Luther, II. Ordnung und Abgrenzung der Reformation 1521-1532, Stuttgart, Calver, 1986,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