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新冠大流行病对我们的健康形成威胁,使经济陷入停滞,对人民生活带来了出乎意料的影响。世界卫生组织(WHO)委托独立专家小组对这场席卷全球的灾难进行评估,担任小组主席的是新西兰前总理海伦∙克拉克(Helen Clark)和利比里亚前总统埃伦∙约翰逊∙瑟利夫(Ellen Johnson Sirleaf)[1]。该小组在总结报告中指出,现有局面本来应该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处理不及时,SARS-CoV-2病毒随着变异而发展为一个”灾难性的大流行病”。截至目前(本文作者撰稿期间——译者注)为止,它造成的死亡人数已愈340万,并同时严重破坏了世界经济。如果能够采取更迅速的全球应对措施,这场灾难就不会发生。就此,专家们谴责全球政治领导力的不足。对于该流行病的严重威胁,一些国家甚至矢口否认,这种对科学的”低估和诋毁”造成了惨重的后果。
该报告呼吁采取有力措施来结束目前的悲剧,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应促进疫苗生产国和制造商的凝聚力,努力提高世界范围内的疫苗总数量,并考虑暂时豁免疫苗在低收入国家的知识产权。这些报告呼吁为世卫组织提供更多的资源。事实证明,目前的疫情警报系统反应迟缓,而且在极大程度上被富国掌控。在这种情况下,引起大流行的新病原体随时有再次出现的可能。因此,世卫组织应加强管理,在完全透明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新的监测系统;它应有权在无须征求相关政府许可的条件下发布大流行病的预警信息,并享受在最短时间内向任何国家派遣专家的自由,以便作出风险评估。
严峻形势下的技术专利问题
疫情之下,虽然防控政策方面存在的失误有目共睹,但与此同时,新冠疫苗惊人的研发速度也同样不容否认,可谓成绩斐然。然而,不幸的是,世界范围内的疫苗短缺和分配上的明显不公平为这一巨大科学成就蒙上了一层阴影。
截至5月4日,已接种至少一剂某一品牌新冠疫苗的世界人口不满8%,其中高达80%的接种仅集中在10个国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仅是富国对可用剂量的购买能力,而且还因为世界总需求无法得到满足[2]。事实上,发达国家收购了莫德纳(Moderna)的全部产品和辉瑞/德国生物新技术(Pfizer/BioNTech)96%以上的产品,阿斯利康/牛津大学(AstraZeneca/Oxford University)的疫苗也以欧洲为主要分销地。根据全球疫苗和免疫联盟(GAVI)的估计[3],发达国家已经储存的品牌疫苗剂量足够为其公民进行三次免疫接种,而较贫穷的国家最多只能保证在2021年内为每10个人提供一剂疫苗[4]。
其实,这种短缺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的。由于制药公司拒绝分享知识和技术,疫苗的生产一直受到限制。尽管生产获批准疫苗的公司享受公共科研补贴和资助,但为了保障寡头垄断,它们通过专利保护限制生产,只允许在本公司工厂和少数获得其许可的企业范围内进行。根据Devex全球发展团体媒体平台的数据[5],各国政府为疫苗的研究、开发、分配和应用拨出了377亿美元的巨额公共资金,而私营部门的投资仅为这一数额的四分之一:95亿美元。此外,制药业与各国的疫苗许可协议以非公开形式签订,印度和南非向世贸组织提出的在大流行病期间暂时豁免疫苗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也遭到了反对[6]。
事实上,在应对艾滋病的年代,世贸组织已有暂时豁免知识产权保护的先例。当时,世界反艾滋病运动促使一些国家获得了以较低成本生产非专利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批准。目前,虽然一百多个国家一致倡议采取同样的措施应对新冠病毒,但却遭到了拥有大型制药公司的各国反对。
最近,一个重大消息传来,美国总统拜登宣布:其政府支持向世贸组织提出的要求,倡议暂免造成日前疫苗垄断的知识产权。一段时间以来,拜登政府一直承受的强大压力要求他们采取行动,以解除知识产权造成的巨大障碍。在4月15日发布的一封公开信中,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几位诺贝尔奖获得者联名投书美国国家元首,提出以下要求:”世贸组织暂时豁免专利保护是结束现行大流行病的基本和必要步骤。疫苗相关知识和技术的分享必须得到确保。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世卫组织首席医疗顾问安东尼∙福奇博士(Anthony Fauci)要求赋予世卫组织专家以获取应对新冠病毒技术的控制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促进拯救生命、在实现全球群体免疫方面取得进展”[7]。
世贸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允许对那些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而擅自生产专利产品或程序的国家予以诉讼。针对新冠危机,大多数世贸组织成员国已经提议暂停这一TRIPS规则,对防治大流行病所需的技术施行知识产权豁免。但不幸的是,由于富国将大型制药企业的利益置于全球健康问题之上,这一努力遭到世贸组织特设理事会的阻止[8]。拜登总统的干预是否能促进世贸组织达成协议,为世界各国政府和制造商提供法律保障,以提高疫苗、医疗器械和病毒检测产品的生产,结果如何,尚待观察。不容置疑的是,我们需要紧急解决暂时豁免知识产权的问题:新冠疫情在整个南美洲和印度的不断激增正在使卫生服务系统不堪重负,灾难性的病患死亡持续发生。另外,该病毒的快速传播已经产生了危险的新变种,为了所有人的福祉,当务之急是在出现对疫苗有抗药性的变种之前,为尽可能多的人完成接种。
实际上,世界各地的科学家研发出的新冠疫苗得益于由众多政府支持的科学平台。例如,莫德纳疫苗使用的基本技术得到了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的联合资助,也就是说,这些资金来自美国公民的纳税。因此,用这些科研成果为广大美国公民和全世界人民造福是理所当然的。
最后,有必要考虑美国一些卫生专家和活动家的提议,使用《国防生产法》(实际上是战争法案),以确保疫苗在美国和世界其他地区的适当供给。PrEP4All(音译为prep for all,即“为所有人准备”——译者注)是一个积极从事医疗卫生宣传的组织,据其报告,”以低于美国政府应对新冠日常支出所需资金,将可以建立一个信使核糖核酸疫苗(mRna)的生产设施,以每剂2美元的成本满足一年内为整个世界接种疫苗的需求。在新冠病毒被遏制以后,这些设施仍可以服务于未来时期的大流行病”[9]。
制药业的论点
印度和南非提出的暂时豁免新冠疫苗知识产权的提议引起了激烈的纷争,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持己见。《经济学人》杂志对此提出批评,称该提案”与其说是故作姿态,不如说是玩世不恭”[10]。相反,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11]和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Sachs)[12]等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则公开对此表示赞同。另一方面,政界的反应也各不相同。虽然欧盟表示愿意就暂免提议展开对话,但以德国为代表的反对派却拒绝放宽限制[13]。
对此,制药业提出极其强烈的反对,理由是:目前世贸组织的监管框架的宽松度实际上允许技术分享,因此暂时豁免知识产权是不必之举。他们补充说明,暂免无法发挥效应的原因在于,发展中国家的生产者不具备生产疫苗的条件,此外,这样做不仅会有碍于推动科研活动,而且将减少西方企业的经济收益,最后,它还将有助于中国和俄罗斯在地缘政治领域胜出西方国家。总之,制药业声称,暂免技术产权将开创一个灾难性的先例。上述分析果然不出所料地得到了”市场”的证实:在拜登政府宣布参与暂免谈判后,主要疫苗生产商的股票立即大幅下跌。显然,暂免协议一旦得以通过,疫苗的供应量必然会有所升高,而价格和经济收益将有所下降。
需要考虑的因素
针对跨国医疗卫生企业的论点,我们已在上文谈到的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用以下事实作出了坚定的回答:
1)美国和欧洲的疫苗制造商已经与外国公司建立了生产协议,如印度的血清研究所(Serum Institute of India,世界上最大的疫苗制造商)和南非的阿斯彭制药(Aspen Pharmacare),事实证明,这些合作伙伴完全具有顺利执行协议的能力。
2)根据国际流行病防范创新联盟(CEPI)的验证,具有生产新冠疫苗能力的公司共有约250家。针对这一数据,斯蒂格利茨回顾了南非驻世贸组织代表直言不讳的指责:”发展中国家拥有先进的科学和技术能力。专利所有者故意制造疫苗生产和管理的稀缺性,为实行垄断而强加限制性协议,他们实际上是视经济收入置于生命之上”。
3) 如上所述,制药公司辩称:鉴于世贸组织已有的”宽松度”,暂免知识产权是不必之举。他们进而指出,发展中国家企业并未申请强制许可(即政府允许本国企业在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生产某种专利药品)。实际上,这种表面上对许可的申请持不积极态度事出有因:西方制药公司竭力以复杂的法律程序来维护各种许可、版权、专利工业流程和”排他性”商业机密,这些法规的高度复杂性使上述”宽松度”难以付诸实施。由于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包含世界范围内的100多种成分,其中许多成分受到某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使协调各国之间的强制许可难上加难,因此,这种疫苗的供应链无法得以实现。
4) 造成疫苗供不应求的另一个原因是企业和国家层面的恐惧心理。许多国家担心,如果他们发放强制许可,美国和欧盟将停止向其提供发展资金,甚至可能实施制裁措施。只有通过世贸组织暂免知识产权的许可,这些政府和企业才能免遭公司索赔、司法授权以及其他类似风险。
5) 有人声称,暂免知识产权不仅会减少利润,而且会阻碍未来阶段的研究和发展。但实际上,它只会阻止垄断性制药集团采取限制生产疫苗的决定,并促使他们签署自愿协议。即使世贸组织准许暂免,疫苗制造商也能获取巨大的利润。预统计,仅在2021年内,辉瑞公司和莫德纳公司的新冠疫苗收入即将高达150亿美元和184亿美元,尽管实际上国家政府在其中起着重大作用:它们不仅资助了大部分基础研究,并且提供了将疫苗推向市场的大量种子资金。
在斯蒂格利茨看来,制药业的真正问题不是药品制造商将被剥夺与其投资成正比的高额回报,他们真正担心的是失去垄断利润,包括来自每年反复接种的利润,这些供应都是在富裕国家有保障的高价销售。
6) 制药业打出的最新一张牌是假设暂免知识产权将有助于中国和俄罗斯获得美国技术。但疫苗其实并非美国的创造。各国之间关于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及其医学应用的合作研究已经进行了几十年,特别是自匈牙利科学家卡塔琳·卡里科(Katalin Karikó)在1978年取得初步突破之后。辉瑞公司生产的信使核糖核酸疫苗技术的拥有者是德国生物新技术公司(BioNTech,由一名土耳其移民与妻子共同创建的德国公司),该公司已将生产该疫苗的许可授予中国制造商复星医药(Fosum Pharma)。
斯蒂格利茨最后指出,令人担忧的是,美国没有能力就新冠问题发展具有建设性的外交关系。迄今为止,美国甚至禁止出口自己根本未曾投入使用的疫苗。只有在第二波感染开始肆虐印度之后,美国才考虑释放本国未使用的阿斯利康(Astra Zeneca)剂量。与此同时,俄罗斯和中国不仅分别提供了自己的疫苗,而且参与了大量的技术和知识转让,在世界各地建立了伙伴关系,为加速全球疫苗接种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相关考虑
疫苗获取中的不公平现象威胁着世界各地的生命。全球接种疫苗的人越少,就越有可能出现抗药性变种。新冠和艾滋病大流行对我们的启示是:病毒面前无国界之分。我们越是允许这些变种得以扩散,死亡的人数就会越多。确保我们的安全和经济复苏的唯一途径就是普及全球性疫苗接种。
为了实现全球接种的目标,我们必须生产、分发和接种80多亿剂疫苗,其根本问题在于如何在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内处理这一紧急情况[14]。
对于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流行,只有在死亡人数高达数百万和多年的积极宣传之后,世贸组织成员国才就发放知识产权强制许可的必要性达成一致意见,以确保药物的获取。根据世贸组织于1994年通过的《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多哈宣言》和2001年的世贸组织成员协议规定,在发生包括健康危机的国家紧急情况时,各国有权发放强制许可。”然而,向制药企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要求依然存在,这些企业从未放弃捍卫这一原则的任何时机。我们当前需要暂免知识产权,这主要应归咎于制药业的贪婪。如果现行的医药知识产权制度能够早日得到放宽,那么疫苗和医疗器材的生产量就会超越现有水平[15]。
一些对免除专利提议持批评态度的人认为,限于昂贵的费用,贫穷国家无法获取疫苗专利,因此,政府应该直接资助所有的创新,并以成本价格接收产品。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研究和开发的费用和产品的供给分属于不同系统。因此,专利不应该意味着统一的高价。我们更应该考虑以差异或交错定价为原则。研发费用可以从富裕国家收回,基于对其公民健康的考虑,这些国家具有支付较高价格的能力,与此同时,贫穷国家应得到接近或相当于制造成本的价格。
尽管医药产业集群在疫苗问题上立场鲜明,但在实际中却有另一番表现。最近,业界宣布了为贫穷国家的高危人群提供疫苗的承诺。此举虽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愧疚感,但并不会对全球疫苗接种起到决定性作用。无论如何,这是一个为转变带来希望的迹象。2021年5月22日,乌苏拉∙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在访问教宗时说:”欧洲团队已向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COVAX)做出提供1亿剂疫苗的许诺。当前,至关重要的是提供免费的疫苗剂量,因为各地的疫苗都很短缺。我们的合作伙伴德国生物新技术-辉瑞(BioNtech-Pfizer)、强生(Johnson&Johnson)和莫德纳(Moderna)已经承诺今年继续提供13亿剂次,其中包括免费提供给特定的低收入国家,并以优惠价格提供给中等收入国家。出口、捐赠和工业合作,这三条途径将以在非洲建设生产疫苗的设施为优先事项[…],当然,这并非意味着可以在短期内完成”[16]。
当今形势的实质是什么?是否可以归咎于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冲突?这似乎正是问题所在:一方面是私有财产,是将知识产权视为绝对权;另一方面是健康权,它不容置疑地要求取得保护自己的途径。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不可否认:摆脱当前危机的唯一途径是普及疫苗接种;只有所有人都得到保护,才能保证人人安然无恙。
制药业不断受到社会各方的强烈指责:作为纯粹的利润导向实体,它们遵循的的最高宗旨是追求利润而不是促进全球卫生与健康[17]。在当前的情况下,它们无疑会一显真颜,展露其真正目的:尽可能长时间地在市场上操纵一切可能范围内的权力,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由此可见,在我们目前所经历的疫情下,直接干预疫苗管理问题是政府的应尽责任。在西方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私人财产权不是绝对的,它以公共利益为基本参考,并由此产生了征收或征用私人财产并依法给予补偿的法律制度。就其本身而言,教会的社会训导始终承认私有财产的社会功能。对此,圣若望保禄二世曾指出:”基督宗教的传统,从来没有主张过这种权利是绝对的而不能碰的,相反,此权利常是在众人都有权利应用整个造物的背景下去了解的:私产权隶属于共同使用权之下,一切的事物是为大家的利益的”(《人的工作》通諭,Laborem exercens,第14条)。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将医疗卫生视为一种理所当然的”权利”,也就是说,一个病人无论其经济状况如何,都应享有国家的医疗服务。正是出于这种原因,在听到于严重事故中受伤或患重病的人因无钱交付医疗费或没有医疗保险而被医院拒收时,很多人会感到震惊。实际上,医疗服务既是人民的基本需求,也是公民的权利,然而,以金钱为准则的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与此产生直接冲突。
谁能否认医疗卫生是国家的优先事项,属于政府的责任范畴?我们谈论的是大众福祉:这是一个关键的概念。对此,教会的社会训导明确提出了以下几点:
– “由于大众福祉是政治权力之所以存在的理由,因此除了个人之外,国家也有责任促成大众福祉”(《教会社会训导汇编》,第168条)。
– “大众福祉[…]的要求关乎:[…]为所有人提供必要的服务,其中有些服务更同时属于人权,包括粮食、房屋、工作、教育和参与文化、交通、基本医疗照顾[…] “(同上,第166条)。
– “我们也不可忘记,每个国家都有义务致力于真正的国际合作,以实现全人类和子孙后代的大众福祉”(同上)。
关于当前的问题,教会的社会训导明确指出:”从事研究、生产和营销新生物技术产品的企业家和公营机构的负责人,不应只追求合法利润,亦应顾及大众福祉。这一原则适用于所有经济活动,但在关乎粮食供应、医药、保健和环境等有关的活动时,就尤为重要。通过他们的决定,生物科技产品的企业家和负责人可导引生物科技的发展方向,使之协助抵抗饥饿(特别是在最贫穷的国家),预防疾病[…]” (同上,第478条)。
医疗卫生系统的许多方面是市场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例如传染病的治疗,发展有效疗法的基础科学支撑,国家卫生机构对新药的审批等等。为了能够提供有效和公平的医疗服务,卫生部门必须进行公共干预。我们需要理解,作为一个决定性因素,市场的有限性不容忽视,我们正在谈论的是一个在商业环境中具有巨大诱导效应的公共产品;同时,个人健康与群体健康紧密相连,相辅相成。
鉴于公共部门的关键作用,欧盟和美国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管理卫生领域的创新,指导医学研究,设定公正的价格,确保专利和竞争的正常运行,为再投资创造条件,为医疗保健提供保障。为实现全人类共同繁荣的目标,我们必须认识到”健康就是财富”,只有当我们和近人都一样健康,每个人都得到保护时,才能人人安然无恙。
反思己任
最后,让我们回顾两个事实:第一,大流行病早期出现的错误和疏漏;第二,世界范围内的疫苗限制和不公平分配所造成的局面。
每当灾难降临,人们会强烈地感受到恶的压迫。”既然全能的天父,是美好与和谐的宇宙的创造者,悉心照顾所有的受造物,那么,为什么会有恶存在?”对这个问题,我们无法在此作出任何仓促的回答。但是,正如《天主教要理》所言,”基督徒的讯息中,没有一点不对恶的问题给予某种程度上的回答”(第309号)。
如果面临长期的灾难,无论是饥荒,还是大流行病,我们应该怎么办?福音给出的答案是:”你们给他们吃的吧”(路9:13)。我们应该互相关心,照顾自己的兄弟,医治他的疾病。然而事实是什么?我们从一开始的疏忽大意,发展到当前的麻木不仁和贪得无厌。
堂吉诃德曾在无以果腹的困境中与桑丘对话,并提醒他说:”天主是万物的创造者,祂连空中的蚊子和地上的虫子都不舍弃,更不会抛弃我们这些为祂服务的人”(《堂吉诃德·德·拉曼恰》,I,18)。在另一个时刻,他还这样说过:”你要信靠天主,桑丘,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也许比你想象的还要好,因为天主是全能的”(II,3)。当桑丘回答,他听说”被大家称为’命运’的是一个醉酒、善变且双目失明的女人,看不到自己的所作所为,不知道将谁撞倒,将谁扶起”时,唐吉诃德的解答是:”我可以告诉你,世界上并不存在所谓的运气,所有发生的事情,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都不是偶然发生的,而是出于上天的特别安排,就像通常所说的: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主宰”(II,66)[18]。塞万提斯并不认为这里面存在任何矛盾,因为天主的计划并不剥夺人的自由,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人独立自主地采取任何态度和立场,并对其承担一切责任。
我们正处于一场灾难之中,如果欧盟和美国不全力以赴,携手解决这个问题,所有的人将继续被困于前途未卜的窘境。从任何角度来看,我们都应该提倡普及疫苗接种,否则我们的发展将不可持续。凡拒绝承担责任的相关机构,将因其自私冷漠而被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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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H. Clark – E. Johnson Sirleaf, Main Report.COVID-19: Make it the Last Pandemic (theindependentpanel.org/mainrepo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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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J. Ghosh, «Next Steps for a People’s Vaccine», in Project Syndicate (www.project-syndicate.org/commentary/us-wto-waiver-expanded-production-knowledge-sharing-by-jayati-ghosh-2021-05), 7 maggio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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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M. Mazzucato – R. Grynspan, «Biden and the Promise of the People’s Vaccine», in Newsweek (www.newsweek.com/biden-promise-peoples-vaccine-opinion-1568259),2021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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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L. Cornish, «Interactive: Who’s funding the COVID-19 response and what are the priorities?», in DEVEX@WHA 2021(www.devex.com/news/interactive-who-s-funding-the-covid-19-response-and-what-are-the-priorities-
96833). ↑ -
参见R.Grynspan, “Vacunas, un bien público global”, in El País (elpais.com/economia/2021-02-20/vacunas-un-bien-publico-global.html),21 February 2021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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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Letter: Former Heads of State and Nobel Laureates Call on President Biden To Waiv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ules for COVID Vaccines»,2021年4月14日,in www.unaids.org/en/resources/presscentre/featurestories/2021/april/20210414_letter-waive-intellectual-property-rules-COVID-vaccin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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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J. Ghosh, «Next Steps for a People’s Vaccine», c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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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P4All, “Hit Hard, Hit Fast, Hit Globally,” 2021年3月19日, 见 www.prep4all.org/news/hit-hard-hit-fast-hit-global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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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 million reasons to vaccinate the world», in The Economist (www.economist.com/leaders/2021/05/15/ten-million-reasons-to-vaccinate-the-world),2021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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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J.E. Stiglitz – L. Wallach, “Will Corporate Greed Prolong the Pandemic?”, in Project Syndicate (www.project-syndicate.org/onpoint/big-pharma-blocking-wto-waiver-to-produce-more-covid-vaccines-by-joseph-e-stiglitz-and-lori-wallach-2021-05), 2021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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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J. D. Sachs, «Share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n COVID-19», in Project Syndicate (www.project-syndicate.org/commentary/covid19-intellectual-property-waiver-is-a-moral-imperative-by-jeffrey-d-sachs-2021-04,2021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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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Euronews – AP, «COVID-19 vaccine patents: EU nations divided over lif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Euronews (www.euronews.com/2021/05/06/us-backs-waiver-on-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for-covid-19-vaccines), 17 maggio 2021; M. Berdud – M. Jofre-Bonet – D. Kourouklis – A. Towse, «Would Waiving COVID-19 Vaccines Patents Save Lives?», in OHE (www.ohe.org/news/would-waiving-covid-19-vaccines-patents-save-lives),2021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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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的详细讨论,参见K.Reinert,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21, 155-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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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E. Stiglitz – L. Wallach, «Will Corporate Greed Prolong the Pandemic?», c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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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Galgano, «A fianco della Santa Sede su clima e salute»,对Ursula von der Leyen的采访,载于L’Osservatore Romano,2021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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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斯蒂格利茨和萨克斯持一致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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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阅M. de Cervantes, Don Quixote de la Mancha, Turin, Einaudi, 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