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难民牧灵指南》(2013年)和《境内流离失所者牧灵指南》(2020年)之后,《关于气候流离失所者的牧灵指南》于最近发布[1]。这份针对气候流离失所者问题的文件将为提高认识和采取行动提供依据。正如教宗方济各在2021年”地球日”(4月22日)之际的回顾:”我们决不能遗忘长期以来相互间谈论的事情[……]时间越来越紧迫,正如新冠病毒所展示的,我们有办法应对挑战。我们有办法!现在已是刻不容缓的时候了,我们必须付诸于行动”[2]。《关于气候流离失所者的牧灵指南》将首先帮助我们认识到存在的问题。教宗在文件序言中提醒说:”是看在眼中还是视而不见”?这是问题的关键,我们可以从中作出自己的选择,一切都决定于我们对客观现实的关注——来自于”你和我”的关注。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人类正在面临的气候变化危机正在持续。事实上,尽管科学家们于40多年来一直在敲响警钟并定期重申他们的衷心呼吁(1979年于日内瓦,1992年于里约,1997年于京都,2015年于巴黎),但为应对气候危机而要付出的行动仍任重道远,需要我们砥砺前行。我们需要看到这场危机的人情维度,也就是说,要理解这场危机对人类带来的直接的和的影响,尤其是对最脆弱的人群。最后,我们还要通过观察了解气候危机与流离失所的内在联系,也就是说,认识到气候危机正在造成大量人口迁移的现象。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UNHCR)最近为”2021年地球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气候紧急状态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要危机,流离失所是其中最具破坏性的后果之一。全人类已经在遭受这些后果,但其中绝大部分是生活在最脆弱和处在冲突中国家的最弱势群体”[3]

哪些人是气候流离失所者

气候流离失所者(Climate Displaced People)也被称为气候移民、环境难民、生态迁移者,是指由于气候危机而被迫离开其常住地的人或群体。对此,联合国难民署建议采用”在灾害和气候变化背景下流离失所者”的表述。从国际法角度出发,他们不符合1951年《日内瓦公约》对难民的认定。根据这项公约,难民是指对由种族、宗教信仰、国籍、社会属性或政治信念导致的迫害, 因合理恐惧而跨越国际边界的人。因此,气候流离失所者是否应属于受保护人群仍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然而,根据联合国难民署,”尽管‘气候流离失所者’不属于官方认可的术语类别,但我们称为’气候难民’的许多人有权获得国际社会认可的保护形式”[4]。事实上,针对难民问题,国家和国际立法的解释有所不同[5]

目前的移民潮基本属于混合型,妇女、儿童和男子背井离乡的原因各有不同,其中包括经济不平等、冲突、暴力、权利被剥夺和气候变化等等。他们需要并肩面对艰难困厄的旅途,同舟共济。在许多情况下,迫使这些人或家庭逃离家乡的原因并非单纯的某一个,而是不同程度上的综合因素。例如,气候危机是导致流离失所的原因之一,因为气候变化在导致自然资源枯竭的同时也造成人口贫困化,并且还会在不少情况下引发冲突或加剧已有的潜在冲突。基于造成移民的环境问题,估计到2050年,气候流离失所者的数量将可能达到约1.43亿[6]

这份文件指出,”导致流离失所的原因既可以是快速发生的现象,包括洪水、风暴、干旱以及火灾之类的极端天气现象,也可以是缓慢发生的进程,如荒漠化、自然资源枯竭、缺水以及温度和海平面上升”(第10页)。

气候危机的最大受害者通常是包括儿童、妇女和残疾人在内的最脆弱群体,他们因不具备逃离危险地带的能力而被称为”被困人口”[7]。不管是出于自己的愿望还是为外界所迫而必须逃离,这些人极其脆弱的处境是阻碍他们向别处迁移的根本原因。正是出于对他们的关怀,基于天主教会的反思与教导,以及在此领域的各种经验,这份关于牧灵路线的文件得以发布。

文件共列出了9个要点,涉及9个挑战以及不同层面的相应措施。为了简明起见,我们将针对一些要点进行综合性的阐述,并随后对有关促进牧灵工作的第7点予以介绍。

提高认识,开阔眼界

为了能够让我们放眼于气候危机,看清它对人们造成的后果及其与流离失所者的联系,需要克服的主要挑战之一是两极分化的错误,也就是将”呵护受造界”与”发展和经济”视为两相对立的事物。事实上,正如通谕《愿祢受赞颂》(LS)提醒我们那样:”人类的环境和大自然的环境正在一起恶化”(LS 48)。因此,人类的整体发展和相关的脱贫问题必须与可持续发展同步开展。古往今来,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方式通常受经济模式的引导,而这些模式不仅造成了不平等现象(人类的退步 degrado umano),也带来了对共同家园的糟践(环境恶化 degrado ambientale)。经济和生态不仅仅有一个共同的根源——家园(”Oikos”),它们在许多方面都紧密相联。”当代人的生活方式及其需求是[…]短视的国家利益和市场化目标的满足对象,也是促进所谓’社会经济发展’的借口。人类已成为地球上危害最大的’杂食性捕食者'”[8]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通过对相互依存关系的认识而提高对气候危机和流离失所问题的敏感度(第2点:”提高认识和敏感度”),促进个人生活方式的改变,彻底转换生态观。为了使抽象的敏感性具体化,不仅年轻人应该在这种变化中扮演主要角色,当地团体,特别是原住民团体也必须发挥积极作用。

可能的替代方案以及对流离失所者提供支持

一旦对气候危机有了认识,我们就必须分析流离失所的可能替代方案(第3点:”提供流离失所的替代方案”),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必须让人们为流离失所做好准备并为他们提供支持(第4点:”让人们为应对流离失所做好准备”)。

人生最困难的选择之一是背井离乡,抛弃一切所有,另寻谋生之地;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迫不得已的决定,一个走投无路的选择。通常,一个人只有在充分意识到无法或即将无法在自己的居住地生存的最后时刻,才会迈出这一步。”因此,对于受气候危机影响的人,天主教会的义务是增强他们的复原力,协助他们寻求避免流离失所的替代性解决方案”(第26页),为他们的生命权和有尊严的生活提供保证。

因此,扶助流离失所者建立这种”气候复原力”是一个关键的步骤。为了达到这一点,至关重要的不仅是获取”及时和真实可靠”的信息,还要促进对应气候变化的就地解决方案,在当地进行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替代性生态规划。

但是,在所有这些方案都无法实现的情况下,流离失所的人和团体必须得到应有的扶助。事实上,那些被迫逃离家园的人往往没有任何移民计划,因此,向其提供扶助实际上意味着提前规划出可以重新安置这些人的区域。另外,社会规划也很重要,这项工作同时涉及流离失所者所具有的潜在人力资源以及接纳地的人口状况。

团体建设需要包容和融合

移民管理问题不仅限于对迁移人口的安置问题。”确保移民在欧盟的有效融合与包容是一项社会和经济投资,有助于促进欧洲社会的凝聚力和繁荣富强”[9]。这是《欧盟2021-2027年一体化和包容计划》中的一段话,它凸显了国家政府、超国家和国际机构层面对移民人口加强这些进程的必要性认识:融合与包容不仅要针对那些近期内抵达的移民,而且要面向一切有移民背景的人,其中尤其要优先考虑未成年人和最脆弱的人。

“促进融合和包容”是文件的第5点。对于这个流离失所问题的关键,应该指出的是,我们不应将“包容”理解为专门面向某一类人的一套计划,或是将“融合”视为融入接纳地文化。实际上,二者是公民和移民之间一个互惠的双向进程,是一种渐进的相互提供支持和承担义务的过程。任何人都不应将自己视为少数人,并以此为行动依据,相反,每个人都应以自己的多样性为途径,充分表达公民意识,积极构建一个以社会友谊为导向的生命共同体[10]。这些道路需要”多层次的治理”[11],即需要政府机构和民间社会中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协调和联合行动。在这方面,教会的作用非常重要,”她的使命是号召社会的参与,培养并鼓励人们秉持友好的欢迎态度”(第35页)。

参与决策过程并在战略规划中合作

文件中多次申明气候流离失所者积极参与决策过程的必要性(第6点:”在决策过程中发挥积极影响”)。从这个角度来看,其关键是强调教会为最弱者的发言权方面所起的作用,以使他们的声音得到聆听和采纳。”任何不承认来自’穷人’的智慧的计划、政策或战略都是对临在于他们身上的圣神的智慧的忽视,因此注定会失败”(第36页)。如今,越来越多的决定取决于少数人,这些人的驱动力是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是维护共同利益。

文件提出的另一项重要倡议是”对气候流离失所者予以承认和保护”(第39页),”提醒”国家政府和人道主义组织关注那些由于反复逃亡而经常被忽略的人口。

最后,鉴于”气候流离失所现象带来的新挑战及其复杂性[…],单边和不协调的行动会影响应对措施的速度和效果”(第45页),因此,教会应努力促进天主教实体的协作,并与其他宗教团体和民间社会组织合作(第8点:”在战略规划和行动中合作”),制定联合行动计划。

注重培训和研究

鉴于气候危机和流离失所问题所涉及的复杂性,文件以一整节的篇幅讨论对牧灵工作者进行专业培训的必要性(第9点:”促进整体生态学的专业培训”)。这涉及到有关的正式和非正式教育,其前提条件是认识到这个问题对人尊严的影响,并以神学视角拓宽视野。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也意味着为儿童和年轻人提供教材的问题:”年轻人有一种新的生态敏感性和慷慨精神,他们中的一些人为保护环境而奋斗的行为令人钦佩,但由于他们生长在一个充斥着高消费和高福利的大环境,所以他们难以培养其他习惯。这就是我们教育领域面临挑战的原因[…]。另一方面,我们需要能够重新设定生态伦理教学路线的教育工作者,以这种方式培育青少年在团结、责任和充满同情心的关怀中成长”[12]。此外,我们应将整体生态学和生态观转换的内容纳入教会社会训导课程。

然而,仅有专业培训是不够的(第10点:”促进关于气候危机和流离失所问题的学术研究”),我们必须增进天主教学术机构之间以及与其他学术机构的合作,通过建立区域观察站和记录对气候流离失所者提供的安置、援助、包容等有效措施,对气候变化进行名副其实的科学研究。最后,我们还必须从灵修视角反省和研究这一现象。

对气候流离失所者的牧灵关怀

也许我们从一开始就对这份文件的必要性持有疑问:”这份关于气候流离失所者的牧灵指南真的有必要吗?”提出这个问题的本身可能意味着这个话题对我们有触动,但并不等于对其重要性的理解。如果我们将这个问题视为一个反诘,而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不妨自问,作为基督徒,我们在这方面究竟做出了多少实际行动?该文件引用了本笃十六世提出的一个问题:”我们怎能忽视越来越多的’环境难民’现象?由于原住地的环境恶化,这些人往往必须舍弃一切,在被迫迁移的危险和无法预料的困境中铤而走险”(第55页)。可见,我们既不能忽视这个问题,也不能停留于不付之于行动的言辞。

该文件展示了气候危机的人情维度,有助于我们认识它与流离失所的关系,以及与其相关的最弱势群体的悲剧。我们需要寻求心灵的皈依,使之诞生于我们的团体中:追根究底,外部沙漠不断扩大的原因是由于我们内心的干涸[13]。如果能够活出我们的使命,成为天主化工的保护者[14]并照顾我们流离失所的兄弟姐妹,而不是将这一切视为可有可无的选择,那么我们内心的沙漠将化为生命的绿洲。”年轻人正在挑战我们做出改变。他们自问,如果不考虑环境危机和被排斥者的痛苦,包括上述那些因气候危机而被迫逃离者的痛苦,人类怎能声称建设一个更美好的未来?”(第55页)

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对气候流离失所者的牧灵关怀(第7点:”加强牧灵关怀”),正如文件中所指出:”天主教会被召叫对气候流离失所者给予接纳、保护、促进和融合,并发展一种特别的牧灵关怀,以回应天主教徒以及属于其他宗教和信仰者的不同需要”(第41页)。

  1. 圣座促进人类整体发展部移民与难民事务处及整体生态处,《关于气候流离失所者的牧灵指南》2021年3月30日,见www.vatican.va
  2. 方济各,2021年4月22日 “地球日 “的视频信息见www.vatican.va
  3. 联合国难民署, Displaced on the frontlines of climate emergency, 2021年4月22日, 见 www.unhcr.org
  4. Unhcr-Italia, «Esistono i “rifugiati climatici”?», in www.unhcr.org/it/risorse/carta-di-roma/fact-checking/esistono-i-rifugiati-climatici
  5. 见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对”约安(Ioane Teitiota)上诉新西兰”一案的立场(”委员会根据《任择议定书》第5[4]条通过的关于第2728/2016号来文的意见”)。约安是密克罗尼西亚国基里巴斯的公民(它可能成为第一批因气候变化而被淹没的群岛之一),是第一个在2014年以环境理由向新西兰请求庇护的人:这一请求被拒绝。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虽然确认了新西兰对基里巴斯公民的遣返,但为新的解释提供了可能性,特别是关于环境灾难和享受生命权之间的联系。另见最高上诉法院第二民事庭2021年3月9日第5022号判决,其中提到了具体案例:参见www.cartadiroma.org
  6. 参见 Internal Displacement Monitoring Centre, Global Report on Internal Displacement 2020, Ginevra 2020, in www.internal-displacement.org
  7. 这个定义的早期出现可参见:Migration and 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 Future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2011, in www.gov.uk
  8. S. Oh, «Per una conversione ecologica», in Civ. Catt. 2021 I 526.
  9. 欧盟委员会, Piano d’azione per l’integrazione e l’inclusione 2021-2027, Bruxelles, 2020年11月24日, 见 www.ec.europa.eu
  10. 参阅方济各,《人类兄弟情谊文件》,阿布扎比,2019年2月4日,见www.vatican.va
  11. 参见M. Villa(编辑),Le città globali e la sfida dell’integrazione,米兰,ISPI,2018:参见www.ispionline.it。
  12. 参见教宗方济各,通谕《众位弟兄》,第209-210条。
  13. 参见本笃十六世于2005年4月24日就职大典弥撒中的讲道。
  14. 教宗方济各,通谕《愿祢受赞颂》,第2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