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谕《众位弟兄》(FT)是教宗方济各对人际友爱的疾呼,对跨越国界的兄弟情谊的赞礼。他指出,弟兄情谊虽然具有一种独特的“地方风味”,但必定在普世性的背景下才能得到体验。活出一种 “包容与团结”的兄弟情谊,应是对我们的显而易见、不可推诿的要求。不过,正如教宗方济各所言,“依然有人感到自己是在信仰的启发,或至少在信仰的许可下,支持各种封闭和鼓吹暴力的民族主义、仇外思想,以及蔑视甚至侵犯与他们相异的人。面对这些趋势,信仰及其启发的人文精神必须保持审慎,并在它们开始蠢蠢欲动时,迅速作出适当的响应。因此,要理讲授和讲道必须更直接和明确地讲解生命的群体意义、灵修生活的兄弟情谊面向、每一个人都拥有不可剥夺的尊严的信念,以及我们为什么要关爱和接纳每一个人。 ” (FT 86) 。

关于建立个人、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公正和友爱关系的议题,本文就此介绍一位中国古代思想家早在2500年前便已提出的淑世理想。他的思想虽然与基督宗教神学存在着逻辑上的区别,但他的论述方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贵的参照,激励我们在今天寻求如何活出更密切也更博大的兄弟情谊。

墨子:有待重新发现的思想家

关于墨子(或墨翟,公元前479-前392年[1])及其门徒的文献和思想,有待商榷之处至今犹存。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是墨学后分三派,经过不同的晚期汇编,墨子思想才得以流传至今。另外,公元前213年的焚书事件[2]无疑是构成捣毁墨子古籍的主要原因,使得此后重新编纂的古代文献愈发残缺不全。此外,尽管史据证明墨家思想在先秦时期影响深远,但到了大秦之后,它在汉朝惨遭废黜,并从此在中国思想史上逐渐销声匿迹。

墨家学派的创始人是墨子,他领导门徒弟子创立的组织以团结合一和严密的管理制度而著称,其思想自成一家,盛极一时。墨家的代表性作品《墨子》是一部内容丰富的汇编文集巨著,旧本共71章,其中31章是对墨家基本思想的描述;7章涉及逻辑学;5章包括墨子和墨家的传记性言论行事;11章有关墨家以防御为主的兵法(当年的墨家门人弟子想必以此据理力争,游说列国);其他章节因较难归类而有待商榷(其中一章表达墨家强烈的反儒态度,描述了儒士在丧宴上大饱口福的景象)。

虽然与所在时期的争论和时代观念密不可分,但墨子的思想与众不同,别具一格。在此,我们仅以墨家文献中最知名的两段摘录为例。

第一段很简短:墨子看见人染丝,感叹地说:「雪白的蚕丝投进青色的染缸,变成了青色。染缸的颜色不同,蚕丝的颜色也随著改变。蚕丝染了五次,它的颜色就会改变五次。因此,染丝的时候,不能不小心谨慎啊!」(《墨子∙所染》,1)

子墨子言見染絲者而歎曰:「染於蒼則蒼。所入者變,其色亦變。五入必而已,則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

这段文字中有三点值得引起关注。首先,文中的描述可证实墨子出身平民的传统说法,他出生于一个工匠的环境,并且和孔子一样同是鲁国人。据说,正是木匠的经验为他在防御工事方面的技能打下了基础。关于“墨子”之称,有传闻说这是因为他身上因触动法规而被罚打下的烙印,但至于究竟因何不法,缘由却无处可查;另外有人认为他黝黑的肤色才是真正的原因,某些人甚至由此进一步追溯墨子做过染工,或者来自阳光充沛的南方的可能性,也许因随家北迁,墨子才来到了今属山东省的鲁国。以上所举虽均属假设,但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对墨子的平民身份予以肯定,这也正是当时的士人与之疏远的原因。

其次,以上引文在接下来的篇章中例举了另外三种类似的情况,也就是:国家命运因历代不同的君王而受其“所染”;君王因听从不同道德观念的臣子而受其“所染”;每个人因选择不同的朋友而受其“所染”。这种传统观念阐述的公理赋予人性一种预设的中立性,它认为,人性本身虽无所谓善恶,但却极易因外部影响而改变。正因如此,教育和环境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性。“社会是一个巨大的染缸”,难怪中国人常会发出这样的感叹。

第三,毫不夸张地说,这段轶事给读者留下的印象,就像布匹在染坊的染缸里吸收染料一样,可以起到水到渠成的作用。

“兼爱”

本文的核心内容有关《墨子》的辩证思想,在此,笔者希望将讨论的重点放在它的精华部分,也就是《墨子∙兼爱》三篇中的下篇。在这里,墨子揭示的主要观点是:“仁人处理事务,要为天下兴利[3]除害,这是务必应当遵照的原则”。

仁人之事者,必務求與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那么,当代社会的公害是什么?强大国家侵略弱小国家;大家族扰乱小家族;强者压迫弱者;人众者钳制人少者;狡诈的欺骗愚笨的;尊贵者蔑视卑微者。这些都是天下的公害。

然當今之時, 此天下之害也 強之劫弱, 大家之亂小家也。強之劫弱,眾之暴寡,詐之謀愚,貴之傲賤,此天下之害也。

再如:国君对臣子如此不仁惠,这又是天下的祸害。国君对臣子不仁惠,以兵器、毒药、水火相互残害,做父亲的不慈爱,做子女的不孝敬,这些都是天下的祸害。又如,现在的贱民也用兵器、毒药、水火相互残害,这还是天下的祸害。

[…]又與為人君這之不惠也, 此又天下之害也, 又與為人君這之不惠也, 執其兵刃毒藥水火以交相虧賊, 父者之不慈也, 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大害也。又與今之賤人,執其兵刃毒藥水火以交相虧賊,此又天下之害也[…]

[…]辨别一下明目:世上憎恶别人和残害他人者,是兼(相爱)还是别(相恶)呢?则必然要说:…如果说是别,那么这种别(相恶)难道不是造成天下大害之根源吗?!因此,别(相恶)是不对的。(《墨子∙兼爱下》,1)。

[…] 分名乎天下惡人而賊人者,兼與?別與?即必曰:。」然即之交別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與?是故別非也。

“别”本身难道是坏事吗?考虑到“非”字的涵义之广,为了有助于更准确的理解,我们在对古文进行翻译时,可以考虑将原文明确地表达为:“别相恶是不对的”。但这样做又未免对文本有不恭之嫌。具体来说,墨子的观点是,如果不能以对待自己的父亲、国家和朋友一样的爱去对待别人的父亲、国家和朋友,就不可能造利于他们,也无异于客观上对他人权利的剥夺,这无论是对别人,还是对他们相亲相爱的人和物,都是一种不仁不义,于情理所不容。与此相反,墨子推崇的处世理念是互爱互利和相互包容,也就是他所说的“视人如己(為彼猶為己也)”(《墨子∙兼爱下》,2)。

这种理念包含的宗教性质在《墨子》的其他章节中也有所体现。墨子反对礼仪,更以其铺张浪费为敌,但他不仅宣扬“事鬼神”,而且更提倡“顺天意”,墨子提出的互爱互利是调和博爱和广利的包容,也是天下明法的最终衡量尺度。在回顾远古时期的仁义圣王时,他感叹道,“所以天意说:‘这就是对我所爱的,他们兼而爱之;对我所利的,他们兼而利之。爱人的事,这最为广博;利人的事,这最为厚重。’所以使他们贵为天子,富有天下”。

故天意曰:「此之我所愛,兼而愛之;我所利,兼而利之。愛人者,此為博焉;利人者,此為厚焉。」故使貴為天子,富有天下. (《墨子∙天志上》,4)

《墨子》是一部相当复杂的文本,其中的“十论”被公认为墨学的核心思想,在文本中各以上、中、下三元组的形式出现[4],对此,以历史批判法进行研究的汉学家们持有不同的见解[5]。第一种预设认为,文献的成篇由三组弟子分别完成(A.C.Graham);第二种看法是,随着不同时期的政治环境及需求,文本的主要内容相继应运而生(E.Bruce Brooks和A.Taeko Brooks);最后一种推断是,文本的形成与语言的演变紧密相关,但文献的类别和论述却难以得到明确的划分(T.Watanabe和K.Desmet[6])。在以上三种主流观点之外,有些学者又在此后以新的质疑提出了“发展式”假说,认为《墨子》是从一个不完全的早期产物在汇编过程中逐渐发展成熟而形成的文本。这就是戴卡琳(Carine Defoort)所持的观点,她认为:“墨家学说很有可能产生于对当时统治阶级的即成价值观的反对,墨子最初提出的关爱他人(愛人)在其后逐渐被重塑为更高的‘兼爱’理念”[7]

经过历史的周折,古代文献往往以不同的文本流传于世,虽然这是一种毋庸置疑的常见情况,往往同时取决于其内因和外部环境,但我们并不应因此而怀疑文本的历史源泉,对历史早期的真知灼见予以否认或质疑。在反对歧视和等级制度的同时,墨子提倡广利于人的大爱,这个充满灵感的思想火花是他的“独创”,也是创立和构成墨家学说的精华。我们完全有理由将墨子这种具有反叛性的主张视为墨家源远流长的真正思想起源,而不是将它分解为先期对“爱人”的呼吁以及后期的“自然”发展。墨家始祖的“先知”维度理当获得《墨子》研究的完全公认。

中华经典的当代意义

从汉朝开始,墨子成为中国思想界的边缘人物,与此同时,以推崇上下有序和社会等级制度为特点的儒家思想得到了发扬光大。荀子(约公元前310年-约前235年)也同时提出建立和实施礼法制度。他指出,礼法制的必要前提是依据事物的特性对其加以区分,区分与命名相辅相成(名分),是建立道德行为规则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唯一途径,它涉及各种类型的家庭和社会关系,责任和利益,荣耀与耻辱,个人和社会等等。因此,礼仪是对实现这种区分的有效体现,是连接先天自然秩序(性)与后天人为作用(偽)的渠道。在荀子思想里,“偽”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它是对人的改造,是构建安定社会的基础。以礼为基础的区分是一种伦理道德性的社会活动,是社会持续性的根本保证。可以说,“分”和“文明”(教化)是两个紧密相连的进程。

诚然,墨子基于某种“社会效益”的逻辑学体系也许会受到某些人的批评,但他摒弃各种破坏人际关系的隔阂、追求更公正的社会,这种理想无疑是真诚的,是来自某种顺天应命的思想启发。

墨子思想引起的争议令人深思,并再次验证中国经验对当代社会所具有的现实意义。这些历史文献与我们分享同样的问题:人性的本质是什么?它是否具有某种无形的属性?我们应以何为基础创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是教育的引导还是法制的威慑更有助于培养对道德规范的遵循?宗教仪式应在政治建构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大约发生在公元前七世纪至前三世纪的百家争鸣,是使全人类的道德良知和政治意识得以塑造的历史时期之一。将这些经典融入激发我们当代思潮的资源之中,也必定能推进我们不断迈向那无疆界的兄弟情谊。

  1. 根据历史记载,墨子生活的年代处于孔子和孟子之间。

  2. 秦朝(公元前221-206年)销毁一切被认为对其统治有害或具有颠覆性的历史文献。

  3. 利,指优势,利益,利润。这个象形文字由麦穗和刀(镰刀)组成。

  4. “十论”通常被认为是《墨子》的核心篇章,原本共30篇,流传至今的仅存23篇。尽管不乏确凿的文字根据,但将墨子的观点划分为10个论题,并对其加以双字标题的做法未必略显武断。此外,这10个简明扼要的双字词组也较易引起误解,例如“节用”,“非乐”和“非命”等等,此不赘述。

  5. 参见 C. Defoort – N. Standaert(戴卡琳、钟鸣旦), The Mozi as an Evolving Text. Different Voices in Early Chinese Thought, Leiden, Brill, 2013.

  6. 关于《墨子》篇章结构的演变,参见K. Desmet, «The Growth of Compounds in the Core Chapters of the Mozi», in Oriens Extremus 45(6) (2005) 99-118.

  7. C. Defoort, «Do the ten Mohist theses represent Mozi’s thought? Reading the masters with a focus on mottos»(戴卡琳,《墨家“十论”是否代表墨翟的思想? ——早期子书中的“十论”标语》), in Bulletin of the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77 (2014)350.